动轮椅车)中央城区通行区域。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治理
按照*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意见》(公通字〔2009〕2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车营运治理,并通过置换等方式逐步淘汰。
(3)严厉打击、整治三轮摩托车销售、套牌市场,从源头上堵住不规范、不合法的三轮摩托车流入市场。
5、加强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治理
(1)全面排查中央城区范围停车场停车困难急需清理的四个办事处和西陂镇范围内停车场(点);调动居住小区停车场(点)设置;清理挪作他用的停车场(点),恢复停车场(点)的功能。
(2)对路边施划及人行道预设的临时停车泊位现状(数量、位置)开展调研,增设、调动中央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3)全面排查、合理布局中央市区出租车候客点、招呼站点。
(4)根据中央城市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建造公共停车场,并加强治理,发挥停车场应有功能。
(5)进一步强化道路停车点(位)治理和经营。
(6)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停车场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鼓励车辆停放地下停车场,提高停车场(点)利用率。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一是牵头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开展动员部署;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整治通告,广泛宣传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目的、要求,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文明出行、文明行车;三是通过印制城市文明交通须知,制作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大张旗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集中优势力量抓住整治重点内容,全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检验回顾,总结胜利做法,查找不足,及时调动,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市政治理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积极作为,务求成效。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好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治,确保畅通。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找出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立说立行,狠抓治理。在详细工作中要把握重点,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应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城管办。
(三)落实责任,加强合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四)强化督查,维护稳定。市城管办和市监察局、效能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