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央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到位,基本形成治理合力。
2、交通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3、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加强,文明交通素质提高。
4、交通结构得到优化,道路设施、交通设施进一步改善,停车场(点)治理进一步加强,挪作他用停车场功能得到恢复。
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非法营运得到有效控制。
6、残疾人机动车营运进一步规范,实现有序治理。
二、指导思想
保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规划、强化治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央城区道路交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央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缓解中央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中央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由城管办牵头,市*局、建造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区政府等相关单位详细落实。涉及市*局、交通局、交警支队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郑如占副市长牵头落实;市城管办、建造局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林兴禄副市长牵头落实。为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依托相关部门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详细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调解组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政研室,市建造局、城乡规划局、*局、交通局、监察局、信访局、交警支队,市残联,**区政府
主要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中央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综合调解,详细负责综合整治工作中问题的调解、情况汇总和组织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二)建造规划组
牵头单位:建造局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区政府、交警支队、市政维护处、园林中央
配合单位:市人防办、物价局、公交公司、出租车协会
主要职责:加大中央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造力度;积极推进中央城区近期拟建人行天桥建造步伐,缓解交叉道路口的交通拥堵压力。详细由市城管办调解,市建造局、城乡规划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推进《**中央城区停车场(点)规范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三)交通整治组
牵头单位:市**局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局交警支队、市城监支队、市残联、*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教导局、民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沿街单位(含商店、酒家)
主要职责: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依法查处不按道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占道经营、占道为市、摆摊设点违规行为,还道路于交通;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牵头负责《*中央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打击涉牌涉证和违背禁行规定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