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任务
按照“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基层建造和基础治理,进一步夯实县局烟草专卖局的工作基础,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县级烟草专卖局建造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建标准
(一)队伍建造方面:
1.严格落实国家局要求,完成用工分配制度改革阶段性目标;
2.专卖治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岗位清晰,人员充实;
3.专卖治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技能鉴定培训不少于规定的学时,初级参培人员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中级参培人员合格率达到70%以上,高级参培人员合格率达到60%以上;
4.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专卖治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率达到100%,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5.专卖执法主体依据和职责有明确的分解并形成职权目录。专卖执法监督检查、专卖执法案卷审查、专卖执法案件移送、涉案物品治理、办案经费治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行政执法制度健全;
6.专卖数据上报及时、正确,无迟到、误报情况。
(二)班子建造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国家局各项工作部署;
2.保持“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3.保持民主决策,完善议事规则,有效落实集体决策制度;
4.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保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5.保持局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
(三)文化建造方面:
1.企业文化建造有年度工作计划,文化富有特色,与行业文化相融共进;
2.企业文化宣贯有力,主要领导自觉践行,广大员工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3.文化建造资金列入预算,规范应用《中国烟草视觉识别系统》。
(四)内部监管方面:
1.内管机构健全、专职内管人员达到全部专卖人员总数的25%;
2.内管长效机制建立,内管人员纯熟把握和运用《烟草行业内部专卖治理监督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程序规范、痕迹完备;
3.日常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任务详细,检查记录完整,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问题得当;
4.对上级局下发的检查意见书或提供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5.卷烟落地销售监控到位,无被其他机关查处的卷烟外流案件。
(五)市场监管方面:
1.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5%;
2.按要求设立12313举报电话,有相应人员及办公场所和设施。建立稳定情报网络,拓宽情报信息来源;
3.对上级指挥调解的案件执行得力,反馈及时,开展、参与联动协查有制度、有数据、有记录;
4.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无以罚代刑的情况;
5.定期组织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真假卷烟识别等专题宣传活动。
(六)证件治理方面:
1.制定并公布卷烟零售布局方案,许可证治理公开、透明;
2.依法进行许可证受理、审核、发放、变更、续展、注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