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与“治瘫”、“治软”、“治蛮”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县市区局及分局群众自治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坚持打建并举,因势利导,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实现长治久安;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排查整治能力和水平。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情况会商、信息沟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到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建立台帐管理机制,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隐患、重点矛盾纠纷分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并落实进度报告制度,基层分局每半月、县市区局每月逐级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是今年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贯穿全年综治维稳工作始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正确认清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到改善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对改善民生,创优环境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综治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组织好、动员好、部署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今年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徐云辉局长任组长,周友兴副调研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局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工商局重点地区整治办),设在市局综治办,负责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工作。并在各地排查基础上,选择1-2个重点单位,具体负责这些地区重点整治的督办工作。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队伍,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系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三)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大力整治无照经营活动,继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重点领导域和行业,拓展执法领域,进一步打击传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部门、文化部门、安监部门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治安管理,及时解决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存在公共生产安全隐患地区的排查整治。
(四)广泛宣传发动。在排查整治行动中,注重加强宣传发动,并贯穿工作始终。要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斗争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围剿犯罪分子、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人民战争,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项目,并制定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