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一个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行为是好还是差,就可以准确地推断他的教学效果是好还是差;反之,我们假如能够准确地评价一个教师的教学效果是好还是差,就可以准确地推断他的素质和教学行为是好还是差。很难想象,一个素质差而教学行为又不理想的教师,其教学效果是好的;反之,一个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其素质是差的而教学行为也不理想
。毫无疑问,“德”、“能”、“勤”和“绩”四个方面(或四个一级指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将具有因果关系的指标视为并列关系的指标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显然是不科学的。
三、定量评价方法与定性评价方法在教师评价中的地位
长期以来,我们在对教师评价的方法上,屡次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之间摇摆,经常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事实上,这两种评价方法各有优缺点,谁也无法独立完成教师评价的任务。但从目前来看,多数人更倾向于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这实际上是步人了教师评价的一个误区,应当引起我们高度的关注。
根据评价学的原理,定量评价的方法具有这么几个优点:(1)能够提高评价的精确性;(2)定量的指标往往是客观化的指标,因而使评价更具有客观性;(3)能够作出明确的等级区分,使奖勤罚懒有据可依。可是,定量评价方法并非完美无缺,其缺点主要有:往往导致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一些很难量化的方面,而这些方面对教育活动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离开了对这些方面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就不是全面的。而定性评价的方法的优缺点与定量评价方法的优缺点正好相反,也就是说定量评价方法的优点就是定性评价方法的缺点,定量评价方法的缺点则是定性评价方法的优点。由此可见,定量评价方法和定性评价方法是相互补充的两种评价方法,缺一不可,都具有很重要的地位。
笔者认为,教师的工作具有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复杂性、长期性、示范性、综合性与创造性的特点,其教育对象又具有多变性、可塑性和非凡性的特点,另外,学科教师与学科教师之间,参加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与未参加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之间,班主任与学科教师之间,教学人员与教学辅助人员之间,教师与职员之间,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也很难将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都用量化来处理。因此,在对教师的评价中,既要有定量评价方法,也要有定性评价方法,而且应该以定性评价方法为主。因为从提高教育质量来说,定性评价方法的作用往往更大、更有现实意义。例如,我们对某个教师的教学作了评价后,告诉他一个具体的分数。可是这个分数对该教师能提供多少改进教学的信息呢?教育实践表明,这个分数提供的信息是极为有限的。但假如我们能够告诉该教师一些定性意见的话,这些意见就有可能对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产生很大帮助。需要提醒的是,教师的工作是一项最具创造性的工作,最需要讲究教育教学艺术。假如对教师的评价过分强调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往往会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变得循规蹈矩和战战兢兢,从而抑制创造力的发挥。
四、奖惩性教师评价模式与发展性教师评价模式在教师评价中的地位
目前主要有两种教师评价的模式,即奖惩性教师评价模式与发展性教师评价模式。奖惩性教师评价模式注重发挥评价的甄别和监督的作用,即用某种统一、外在的标准来衡量每个教师的工作绩效,然后通过奖和惩的方式为学校治理者对教师做出聘任、晋级、降级、增薪或增加奖金等决策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发展性教师评价模式注重发挥评价的指导和激励的作用,即依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和符合每个教师个性的多样化评价标准,在注重教师自我评价的前提下衡量每个教师的工作绩效,非凡是着眼于教师的未来发展和全面发展来判明教师潜能中的强项和弱项,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