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语文课堂教学中,不分轻重主次,随意让学生讨论问题的做法。我们并不认为所有问题都具有探究的价值。
其次,“为什么”,“怎么样”,“为什么会这样”这样的问题也不是都有探究讨论的必要。比如,老师已经介绍了莫泊桑创作《我的叔叔于勒》的时代背景和写作意图,在分析了菲利普夫妇的性格特征之后,还让学生讨论探究菲利普夫妇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
再次,一些大多数学生都会认同的问题。如学完《应有格物致知精神》后,让学生探究学习化学物理需不需要实验精神,受定势思维的影响,学生十有八九会答“需要”。答案是众口一词的问题,其讨论探究的价值不大。
这道理就像数学课上让学生探究勾股定理的证实,物理课上让学生探究阳光是不是七色的一样,实属没有必要。
最后,超出了学生认知和接受水平的问题。探究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爱好,体验学习的快乐,养成动脑筋、善思考、愿探索的习惯。假如我们违反知识学习的一般规律,任意拔高知识接受者的认知水平,让探究临空架设在虚无之上,学生学得似是而非,似懂非懂,反而挫伤了他们原有的求知欲望,徒增畏难情绪。这不是适得其反了吗?比如让初中学生去探究召陵六骏的基因,去考证桃花源究竟在哪里之类研究生论文才做的题目。
那么,哪些问题是有探究价值、有讨论必要的问题呢?根据我们的教学、教研实践和后来的反思与总结,我们发现具有探究价值的问题有下面一些基本的特点。
第一,应该是注重学习过程体验和学习方法指导、注重学生情感熏陶和正确人生态度、价值观点培养的问题。符合这一要求的最好的原始材料是教材中每个单元之后的综合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内容。比如让学生去探究人类起源的初步知识,探究名人读书的特有方法,探讨月球的奥秘和人类研究月球的基本现状等问题。这些问题趣味性强,学生愿意、乐于去探索研究。他们在探究的过程中,能够体验到探究式学习的快乐,明白、珍视并学习前人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所以,新课标在“基本理念”部分中特意指出:“语文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爱好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应该积极提倡。”我们应该充分挖掘和利用教材的这一极具价值的宝贵资源。
当然,我们也可以自己另外创设一些类似的讨论话题,让学生真正参与探究,慢慢引导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一名留学瑞典的中国学生写了一篇文章,说瑞典老师为了让同学们懂得尊重和理解他人的道理,老师告诉大家要带他们到大街上去逛逛,不过得作好预备。他让一些同学扮演盲人和肢残者,并找来残疾人专用车。让另外一些同学牵着“盲人”或推着车上的“肢残者”过马路,以体验残疾人生活的困难,从而勾起学生的恻隐之心。回到学校后,老师又让学生自己组织同学对此进行讨论,在愉悦轻松中实现教育的目的。其实,这就是新课标倡导的探究式学习的一种形式,让学生在过程中学习知识、在过程中体验生活、在过程中领略人生,这就是“探究”的真义。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指出:“我们的实践证实,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马上理解它;只有理解到了的东西,我们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这里的“感觉”、“理解”也就是新课标主张的过程中体验、过程中探究和过程中感受与熟悉。
第二,应该是有可比性、可讨论性的问题。比如,九年级上期第三单元综合性学习安排学生就纸质书籍和“图画”书籍(如电视画面、网页等)优越性展开讨论。这里我们再看一则《中学语文教育心理学》(杨成章主编)中选取的教育案例。
上世纪90年代初,有位老师上《梁生宝买稻种》,课开始的时候,他问学生喜欢不喜欢这篇课文,出乎意料之外的是,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