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人们意识到与否,人类目的都始终是全人类一切活动的终极指向。就此而言,人类目的是一种客观目的。另一方面,人类目的又可以被人自觉地意识到,尽管人们不能凭直观和灵感轻易地熟悉到它,但通过研究和抽象思维究竟可以熟悉它,因此人类目的又可以具有主观目的的性质。人们对它的熟悉自觉到什么程度,它所具有的主观目的的性质也就达到什么程度。当然,主观目的并不等于时时想到的目的。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并不是所有的主观目的都时刻浮现在人们的意识中的。由于需要,经常浮现在人们意识中的往往只是一部分目的,主要是浅近目的。其他目的不浮现在人们眼前,并不妨碍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不妨碍人们达到那些未浮现在眼前的目的。人类目的作为处于目的序列终点的目的,就属于人们不能时时想到的目的。不过,不能自觉熟悉人类目的并不妨碍人类实现生存和自由,但是这并不表明自觉熟悉人类目的没有意义。自觉地熟悉人类目的将会使人类更自觉地把自己的一切活动与人类目的联系起来,更好地实现人类目的,从而加速人类自身的发展。三或许有人会问:人类目的既然是人类永恒的目的,那么它是否就不包含着变化了呢?
对此,我们的回答是:人类目的既是不变的、永恒的,又是变化的、运动的。
人类目的就其具有生存和自由两个部分,并且外在目的是生存,内在目的是自由来说,是不变的。人类目的的这两个部分就其自身来说,则是变化的。
首先我们来看生存。人类是通过生产劳动来维持生存的。生产劳动这种手段的存在对于人类的生存需要具有重要的反作用,使人类的生存需要具有与其他动物不同的随着手段的发展而发展的性质。这种手段的存在,使得人类的生存需要不再局限于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在这方面,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并没有根本的不同。同时,由于人体与外界进行物质变换和能量变换的量近于恒定,人体对外界的物质需要的量也是近于恒定的),不再局限于直接的生理需要,而产生了对生存质量(包括恩格斯说的享乐和发展)提高的要求。因为满足生存需要的手段即人类的物质生产具有不断发展的趋势,所以人类的生存需要也具有不断发展即在质上不断提高的趋势。于是,人类目的中的生存部分,就不能不随着人类生存需要的质的变化而运动和变化,随着人类对生存质量要求的提高而提高。
其次我们来看自由。正像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虽然人类只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与自己相关的范围内熟悉和支配自然界,但是这个自然界本身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是人类不可能完全熟悉和完全支配的,所以人类对自然界的支配处在永远不能完成或者不能完全实现的状态,即人类的自由处在永远不能完全实现的状态。换句话说,也可以说,人类自由的发展具有无限广阔的场所,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不会碰到限制。这是-方面。另一方面,人类对自然界支配的程度与人类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熟悉程度及人类生产能力的发展程度是相对应的,人类的熟悉能力和生产能力达到什么程度,人类对自然界的支配也就达到什么程度,人类所获得的自由也就达到什么程度。恩格斯指出,人类的熟悉能力就可能性来说是无限的。同时,人类的生产能力并不像动物的能力那样,只局限在自己的身体之内。人类通过制造和使用工具已经把自己的器官延伸到身体以外去了,把一部分自然界变成了人类的无机的身体,而这个无机的身体是可以无限延伸的。人类目的的两个部分不仅自身是运动的、变化的,而且它们在人类目的中的各自地位随着人类的发展也是历史地变化着的。人类对自然界必然性的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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