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以新陈代谢为基础内容的肉体生存,不论人是否把它作为自己意识的对象,都以自然必然性要求着和规定着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人的生存对于人的活动来说是作为外在强制因素出现的。因此,我们可以把人的生存称为人的外在目的。人的自由作为目的是人通过劳动自我创造的过程中自我提出的,对人并不具有外在强制性,人对自由的追求完全是主动的、自愿的。因此,相对于具有自然必然性的外在目的,我们可以把自由称为人的内在目的。
有的同志可能会提出,生存不是目的的前提吗?前提怎么可能同时又是目的呢?还有的同志则可能从人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角度,否认生存是人活动的一个最终目的。我认为,人的生存与宇宙中无生命物质形态的存在是不一样的。人的生存不但是一种自然现象,而且是人自己活动的对象,是人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生存既然是人自己活动的对象,是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就可以成为目的的内容。假如生存仅仅是目的的前提,不同时是目的的内容,那就等于说人的生存像无生命的物质形态的存在一样,不需要靠人自己的活动来维持,人不进行物质生产,甚至不进行任何活动也能生存,而这是不可能的,并且是与人的活动除了纯粹作为生存表现形式的活动以外全部指向生存这个事实不符的,是与马克思提出的即使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甚至在社会发展的更高级的阶段上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也要以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为目的这个原理不符的。所以,生存既是目的的前提,又是目的的内容。生存作为人类的目的是不能否认的。
我们已经证实生存和自由作为目的具有终极性,符合我们对人类目的的最本质的规定。那么它们是否符合我们对人类目的的其他规定呢?
我们可以把它们与人类目的的其余三项规定一一对照。
一、维持肉体生存以及根据对自然界必然性的熟悉支配自己和外部自然界,即生存和自由,是全人类活动的目的呢?还是仅仅是一部分人活动的目的呢?显然,它们是全人类活动的目的。它们不但是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人活动的目的,也是不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人活动的目的。全人类都要求着生存,都追求着自由。二、生存和自由并不是仅仅存在于人类某一活动领域中的某一方面的目的,而是存在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中的目的。人类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活动的目的或者是从生存和自由的目的派生出来的,或者本身就是生存和自由,即把活动(包括享乐活动、艺术活动、科学活动等在内)本身当作生存和自由的表现,当作自己本质的实现。人类在一切领域中的活动,无不直接或间接地为了生存和自由。同时,生存和自由作为目的在我们的概念中是可以区分的,处在活动中则是不可分割的。就是说,任何活动都同时指向这两个目的。不存在只指向生存或只指向自由的活动。三、由于人类处在世代更迭的无限发展之中,人身机体的新陈代谢对于全人类来说是个永不止息的过程,每一代人通过活动都能够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然而也仅仅能够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后代人的生存问题,后代人的生存问题必须通过后代人自己的活动来解决,所以,人类永远要进行满足自己肉体生存需要的活动,永远要把维持自己的肉体生存作为活动的目的。另外,人类所要熟悉和支配的自然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人类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熟悉是永无止境的,对自然界的支配是永无止境的。因此,熟悉和支配自然界,并且发展这种熟悉和支配,就成了人类活动永远要达到的目的。由此可见,无论是生存还是自由,都是人类既能实现又不能完全实现的目的,是人类只能相对实现而不能绝对实现的目的,因而不会随着自己的某种程度的实现而消失,它是人类永远追求的。
生存和自由既然符合我们对人类目的的全部规定,那么它们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人类目的。它们既然是人类目的,那么人类目的就是实际存在的。到这里,我们对人类目的的论证,可以说已经完成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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