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物质生产活动的目的就有两个,一个是生存,另一个是自由。
我们能否把物质生产活动的两个目的进行进一步的归结呢?就是说,能否说生存以自由为目的?或者反过来,说自由以生存为目的?
生存以自由为目的,就是说生存作为目的没有终极性。那么情况是否如此呢?我们知道,人类是宇宙演化到一定阶段在地球上自然出现的。人类的生存先于人类的目的。人类的生存作为物质存在的一种非凡形态,就像其他物质形态一样,本身是无目的的或者非目的的(奴隶主把奴隶的生存作为自己的目的,或者将军把士兵的生存作为自己的目的,只是达到别的目的的手段,与每个人把自己的生存作为目的不是同一回事,因而不影响这里的论断)。既然如前所述,生存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目的、是由生产活动派生出来的一切活动的目的,而现在又知道生存本身具有非目的性,那么生存就必定处在目的与非目的的交点或分界点上,也就是位于人类一切目的的尽头。从有目的的地方向生存那个方向看过去,比生存更远的地方是没有目的的。这样,就不可能存在着比生存更深的目的。所以,生存具有目的的终极性。既然如此,那么它便不以自由为目的。
反过来看,自由是否以生存为目的呢?自由以生存为目的,就是说人的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只是生存,自由作为目的没有终极性。假如这一点成立,假如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只是生存,那么人像其他动物那佯攫取自然界的现成物也能达到目的,物质生产这种非凡性质的活动并不是必需的。生存虽然是物质生产活动的目的,但是仅仅为了生存并不足以导致物质生产。只有通过根据自然界的必然性改造自然来维持生存,才会有物质生产活动。把人活动的最终目的归结为只是生存,将会由于使物质生产活动的必要条件不足而使物质生产活动不成立,将会使人与其他动物不能从根本上区别开来。那么自由作为目的有没有终极性呢?有。假如说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的话,那么由神经支配的自主活动则是比较高级的动物的存在方式,当然也是人类的存在方式。对于动物来说,不活动就等于不生存。动物对生存的需要,本身就是对活动的需要。而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性的活动是熟悉自然界和支配自然界的活动,即自觉的和自由的活动。因此,熟悉自然界和支配自然界的活动,即自觉的自由的活动,是人类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的存在方式。人类的存在方式和人类的存在本身一样,也先于人类的目的,是自然的,无目的的。我们已经知道自由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目的,是由物质生产活动派生的一切活动的目的,现在又知道自由是无目的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判定,自由也同生存一样具有目的与非目的的双重性质,处在目的与非目的的分界点上,因而具有着目的的终极性。既然如此,那么自由便不以生存为目的。由此可见,物质生产活动的两个目的,已经不能进一步归结为其中的一个,它们全都处在目的序列的终点上,它们就是人类一切活动的终极目的。假如把生存和自由都看作人的本质的自我实现,那么它们仍然具有终极性。因为自我实现本身是没有目的的,我们找不到一个自我实现以外的可以作为自我实现的目的的目的。所以,自我实现作为目的,自身就具有终极性。那些以活动本身为目的的活动,当然也是以自我实现为目的的活动。前文因为是根据物质生产活动来探讨自由这个目的,所以在自由的规定中只提到了自然界。从广义上说,人类社会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事实上,人的自由不仅包括根据对自然界必然性的熟悉来支配自己和外部自然界,也包括根据对社会规律的熟悉来支配自己和成为自已的社会结合的主人。因此,请注重,本文以下在谈到自由时所说的自然界全都包括人类社会在内,以后不再一一加以说明。生存和自由处在目的序列的终点上,其地?皇欠窈廖耷鹉兀坎皇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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