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讲大局”。要坚持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同舟共济,避免各自为政、扯皮推诿的现象;要坚持通力合作,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避免“头绪多、会议多、检查多、评选多”等现象;要坚持既讲原则又讲友谊,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避免自以为是、我行我素的现象。五是“讲创新”。要坚持以创新为动力,把创新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措施,创新服务途径,努力营造敢作敢为、敢闯敢试的创新氛围。六是“讲廉洁”。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六条禁令”和教职员工“十个不准”。
2.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对于促进教育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非学历教育机构和民办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设置、变更、撤消,农村小学设置、变更、撤消,初中、镇中心小学、城市小学设置、变更、撤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的审批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以及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直接向教育局请示的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治理。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教育综合督导,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和教代会制度,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治理,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逐步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三是规范行政议事行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工作制度等重要决策,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调整、校级领导聘任和轮岗、局机关及直属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免、教师流动、组织发展以及后备干部推荐等重要干部任免,5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装修改造等重大项目,以及1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教育局党委或行政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
3.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民主化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在教育局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分别开设“政务公开栏”、“教育文件栏”和“效能建设栏”,公开机关各科室分布示意图、局领导分工、行政审批项目及依据、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等事项;在教育局2号楼5楼会议室设立“局务公开栏”,公示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财务收支、重大物资采购、干部聘任、评优评先等事项;在1号楼大厅设置总服务台,为群众咨询、来访提供方便;在各科室醒目位置悬挂工作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胸前佩戴工作牌,办公桌上
放置工作牌。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以考分为依据的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实行“四个公开”,即:公开录取政策,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每年秋季开学之前,会同市廉政办、物价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在《昆山日报》上公布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制度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教育工作者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教育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人民群众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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