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市区4万元。4万元的标准可能是当年全国最高的。到了90年代中期,城市增容费的价码不断上升,1996年《大连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治理规定》中,迁入市中心的几个区须缴纳增容费最高达到每人5万元。
也有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的。如1998年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通知》中规定,迁入延吉市的人口,要征收教育基金附加费(金额每人在1500-7000元之间、城市扶贫基金(每人100元)。1992年贵阳市政府在《贵阳市征收旅馆业暂住人口增容附加费暂行规定》中,要求对旅馆业按床位日租金额的10%征收增容附
加费。
收取城市增容费是一种不太符合市场经济运作的政策,因此1998年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治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不能收城市增容费。然而到目前有的地区虽然扩大了减免征收城市增容费的范围,但是并没有取消征收城市增容费。
2变相出售户籍。在一些中小城市,城市增容费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80年代中期开始,各地以增容费为名变相出售城市户口。截止1993年,全国共出售各种城镇户口300多万个,收入达250亿元②。据对东部沿海一个县级市的调查,1991年出售开发区户口3000个,筹集建设资金1500万元,1994年开始办理所谓的“地方城镇居民户口”,1994-1996年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18000个,收取城镇增容配套费4000多万元,1997-1998年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8200个③。
198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制止一些市、县公开出卖城镇户口的通知》,各地方政府也相应发布了一些文件,然而在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直到1998年,广西玉林市政府还在《玉林市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治理暂行办法》中,强调果断绝出卖非农户口的错误作法,可见在一些地方出售户籍的做法依然存在。
3投资入户。为了吸引投资城镇户籍成为奖励条件之一。1984年《广州市华侨、港澳同胞投资优惠暂行办法》中规定,凡在广州市区投资30-60万美元(不问投资领域起点不问),可以办理1人农转非。这可能是全国最早实行投资入户的文件之一。200o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关于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中规定,在市中心投资5万元以上可以入户。这大概是中等城市中最低的价格。
4买房入户。1988年广东省政府在《广东省华侨用侨汇在城镇购买住宅照顾亲属入户暂行规定》中答应,华侨用侨汇购买50-70平方米住宅可照顾亲属1人入户。1993年海口市推出《海口市照顾用侨汇购房者亲属入户的暂行办法》,采取了与广州市类似的政策。
90年代初期,因房地产开发过热导致大批商品房积压。为此各地纷纷推出买房入户政策。1996年海南省《海口市投资和购房办理入户暂行办法》中规定,购买50平方米商品房可以办理1人入户,原来是农业户口的必须每人多缴纳8000元增容费;1998年将标准降低到25平方米,免除增容费。1997年《珠海市户口迁移治理规定》中列明,在珠海购买规定范围内的商品房30-50平方米可以1人入户。长沙市不是按面积而是按价格。1999年长沙市规定购买商品房在20-30万元可以答应1人迁入。2000年贵州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部分户口政策的意见》中规定,在贵州省范围内的城镇,只要购买建筑面积6o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本人和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这可能是买房入户政策最宽松的省份了。5蓝印户口。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拥有蓝印户口的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