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软政权”。他们虽讲究集权,但效率低下,法纪松弛,腐败蔓延,行政命令的贯彻能力退化。而且,由于分利集团化–––––一些个人或组织为了狭隘的自身利益,排挤他人或其他组织,垄断资源,阻碍资源的合理流动,通过钱权交易谋取暴利。这样,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中国当然也不例外。而发展中国家反腐败,往往不去触及制度,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对官僚、既得利益者进行保护,寄希望于通过政变、运动、严打、教育、自我监督、清除异己、压制不满等等来消除老百姓的怨气、遏制腐败,结果治标不治本,政权也因此被断送。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反腐败工作。从90年代中期开始,党和政府逐渐形成了反腐败标本兼治的新思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正式确认了这一思路。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他还明确提出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江泽民同志的上述思想为我们进行反腐败制度创新、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
从1997年开始,一系列重大举措相继出台:一是政企分开,中心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脱钩,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二是打破行业垄断,比如分拆电信、重组民航、放开城市供水等公用设施部门。今后在入世的压力之下,中国在公共服务业、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开放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国有单位独家坐大的局面将被逐渐打破;三是改革行政程序,入世之后中国取消了789项审批,大幅度地消减了政府官员的任意处置权,同时实施《政府采购法》等"阳光立法",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家史莱夫曾经告诫,转轨国家的政府不要变成处处征敛的"紧抓不放的手".中国政
府的行动显示出,政府正在主动地限制自己的权力,有条不紊地从市场活动中退出,正在逐步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反腐制度。
六、反腐败的治本之举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防止和减少权力滥用,展开制度创新,以限制权力、制约权力、净化权力。
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的要害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可以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就没有现代反腐败制度的建立。反腐工作,宜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1、限制公共权力的作用范围,以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限制公共权力的作用范围,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二是调整政企关系,三是从人治走向法治。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