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的培养费”。在此前后,一些高等学校已经开始了降分录取少量自费学生的尝试,揭开中国高等教育收学费的序幕。1989年,国家教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从政策上肯定了高等教育应该实行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制度。从80年代中期到1992年,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实行的是公费生和自费生“双轨”招生制度。在此期间,自费生的比例和学费水平在逐年提高,公费生的学费水平也在逐年提高。1992年,国家教委提出逐步实行公费、自费并轨的思路。经过1993至97年的“并轨”过渡后,1997年全国高等学校公费、自费普遍并轨,中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学费制度。经过几年的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实践,从高等学校的收支情况看,学费收入占高等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的比重在逐年上升,1996年达到20,已经成为财政预算内拨款以外的最重要的经费来源渠道。而对于受教育者个人来说,随着高等学校收费水平的逐年提高,学费占私人教育支出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
尽管如此,中国高等教育系统仍然面临着严重的经费供求矛盾。一方面是社会和个人对高等教育的巨大需求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另一方面是高等教育生均成本的逐年提高和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逐年下降。教育需求和公共经费供给的矛盾成为提高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水平的主要压力。
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个人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巨大压力下,1999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扩大了招生规模,招收本专科学生156万人。为配合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出现了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不仅可以接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而且可以招收中职(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高职学生在高校“扩招”中占了相当的比例。高等职业教育的兴起使得中职毕业生有了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事实上自1996年某些高校就已经开始了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但是如何实施高水平的高等职业教育仍然是中国高等教育正在探索的问题。1999年招收的高职学生的治理办法不同于普通本专科,如1999年全国大部分普通本专科学校的学费在2,000-4,000元之间,而高职的学费在5,000-6,000元左右;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就业方式是“双向选择”,毕业生由教育治理部门统一发放就业报到证(原派遣证),高职生的就业方式是自谋职业。
据媒体报道,在2000年的春季高考中,北京地区计划录取1,755人(其中高职1,55
2人,普通本科203人),报名者仅1,100人。与此相对照的是,安徽计划录取6,300名考生,报考者高达3.5万余人。从历年的人均gdp看,北京的人均gdp均高于安徽。因此很难说,北京考生对高职的冷落是由于其难以承受较高的学费水平引起的。另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北京参加高考的总人数为49,205人,招生计划总数为35,728人,报考与录取比达到了72.6,在全国位居第一。所以,北京考生对高职的冷落只能理解为,由于地区差异,北京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优于其他省市。而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形式,其教育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和就业前景很难被求学者认可。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还需要逐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被认可需要一个过程。
不仅是高等职业教育收取的学费水平高于普通本专科学校,而且普通本专科学校的学费水平也在逐年提升。1989年,全国大部分普通高校只收取每年100-300元的少量学费,1999年,全国大部分普通本专科学校的学费水平在每年2,000-4,000元之间。普通高校学费水平的提高和新的高等教育形式的出现,不仅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