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要建立健全普法培训制度,全面推进普法培训工作。在“四五”普法实施阶段,市人事局组织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和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人事干部培训班,各区、县级市人事局组织各街、乡镇和区、县级市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培训班。普法培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分期分批进行,力争五年内对全市人事干部轮训一遍。
(二)建立普法考试制度。在“四五”普法期间,市人事局在全市范围内分专题组织实施2-3次人事专业法制知识考试,考试由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个人独立完成答卷,各级人事部门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所有人事干部参加,并认真做好考试成绩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将人事干部普法考试成绩和平时学法用法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职、考核、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人事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逐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责任制,加强对人事系统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监督检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的水平。-
(四)建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和市直各单位的人事机构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加强沟通,总结交流经验。
(五)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普法效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人事法律法规咨询、人事法律知识竞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各级人事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人事政策法规和人事系统依法行政的做法、经验,推动全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步骤
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01年)
1、建立健全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组织机构。市人事局成立全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人事部门也要健全和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确定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政府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也应有一位领导主管普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2、制定实施计划。各区、县级市及市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
,分别制定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并于2002年2月10日前将实施计划或方案报广州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组织编写普法补充资料。我市人事系统普法培训统一使用人事部编写的《“四五”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手册》和《人事专业“四五”普法教材》及《广东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读本》。此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人事局组织编写《广州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资料》,作为普法补充学习材料。
(二)实施阶段(2002年至2004年)
实施阶段的重点是组织学习《“四五”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人事专业“四五”普法教材》、《广东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读本》及《广州市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补充资料》,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媒介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