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计划
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我市人事系统顺利地完成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人发[2001]99号)、省人事厅《广东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第四个五年规划》(粤人发[2001]243号)和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的《广州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穗字[2001]5号),结合我市人事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心、国务院确定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本文转载自人才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实现人事工作的依法治理,开创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对象和内容
(一)目标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者尤其是人事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人事工作的法治化治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治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治理的转变,大力推进人事法制建设,为人才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对象
全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含乡镇组织人事干部)、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治理的人员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重点是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事治理的领导干部。
(三)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行政治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廉政建设和严厉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政策法规,注重培养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全市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水平。
密切联系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认真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治理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岗位的特点,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非凡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的法规规章,待《公务员法》出台后,集中学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从事人事治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将要出台的《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治理的人员重点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治理的内容。还要学习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的政
策法规。
三、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一)建立健全普法培训制度。普法学习根据实际需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