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弥补的损失,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三是不利于企业的做大做强与创新发展。企业档案材料的分散、无序保存,少数人占有企业重要的档案信息资源,一旦发生利益冲突,持有者可能会以占有核心材料的条件,要挟企业主,造成企业治理的被动。尤其是入世后,市场竞争的日趋白热化,没有资料、信息数据的科学化治理,就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失去商机,严重阻碍企业的持续发展。
对策
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既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档案部门面临的新课题。企业老板、档案治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应从战略的高度、长远的目光,重视、关心和研究加强民营企业的档案和档案工作,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解除后顾之忧。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主动介入,不放任自流。《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的依法开展”。这些档案法律法规中,已经原则规定了民营企业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民营企业理所当然地应该管好企业档案,档案行政治理部门也应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依法监督和指导民营企业的档案工作,这不是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自主权,而是履行《档案法》赋予的工作职责,要与工商联、专业协会等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相互配合,共同督促、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和加强档案工作。民营企业老板不能认为民营企业是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没有“婆婆”而拒绝档案部门的指导。正确熟悉档案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热忱欢迎、积极主动抓好本企业的档案工作。
2、要逐步提高、不要急于求成。鉴于大多数我市民营企业处于“年纪轻、规模小、底子薄,”属于起步、发展阶段,其治理的各项基础工作,都需要摸索,档案治理更是如此,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方法上可先行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试点,摸索总结经验再全面铺开,以典型引路。步骤上可以分“两步走”,即先建档、后规范。初期,主要是建章立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保存、积累。随着企业的扩大,经济的发展,素质的提高,熟悉的变化,把握时机,因势利导,再逐步整改,使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3、注重实效,不追求形式。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其目的一是保存历史,二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服务。它既不是为了应付检查,更不是为了达标升级,而是自身的发展所需要。因此,民营企业建档,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包括人员的安排、制度的建立、
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都不能按达标升级的标准,更不能搞形式主义、花架子,要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4、要因厂制宜,不要千篇一律。民营企业的规模、经营、效益千差万别,建档工作一定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制订符合各自特点要求的建档方案。如有的民营企业是一个县的骨干企业,员工成百上千,机械化程度高,又是当地的利税大户,而有的企业只有几个人或几十人,手工式生产多,要区别对待。但共同的要求是必须将经济合同、产品开发、销售、债权债务、资金转让、成本核算、基本建设、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往来客户等内容的材料收集、整理、保管好。
5、与时俱进,不照搬国企。自八十年代后期,我们就开展了国营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建档工作和目标治理,国营与集体企业有一套传统的档案治理体制、业务建设、实施方案与开发利用的标准,但都不能照搬到民营企业。因为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民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