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调:“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各项公安工作部署、措施的落实靠基层,公安工作的成效也主要体现在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队伍素质、执法水平、警民关系也主要体现在基层。没有深厚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并把2006年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对于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进步,开创基层公安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我们抓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指明了方向。基层公安是基层基础建设的主体和载体,如何把周部长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提到高度、创出新路,结合我们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多年来抓基层基础工作的实践,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应抓住三个重点求突破
一是基层所队,即处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最基本、最前沿的战斗实体。包括派出所、看管所、刑警队、治安队、经侦队和户籍室等直接面对社会、面对办事群众的基层一线部门,要重点解决好这些基层部门的办公环境、通讯设施、交通工具、警械装备等最基本的工作保障。二是基础台账,即体现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的所有载体,包括记载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种登记簿册、资料记录和强化基层治理的规章制度。三是基本素质,即基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应把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应具备的基本体能,包括民警对辖区治安状况的把握程度、处置各类警情、为群众服务的方式方法、民警适应基层工作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文化素养、体质条件等要求。
二、应围绕“八个方面”下功夫
按照“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治理要严格、机制要创新、执法要规范、工作要上去、人民要满足”八个方面的要求,我们认为,搞好“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应围绕这“八个方面”作文章、下功夫。
(一)在警力下沉方面,要把充实、加强基层一线警力作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一条主线始终不变、坚持不懈、紧抓不放。一是坚持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合理分配警力资源。2002年以来,我们先后进行了数次机构改革,以基层为重点,优化警力调配,将原有15个派出所合并成11个,设立4个三队一室的中心派出所,调整了管辖区域,每所警力达到了5人以上,抽调一批年轻有为、爱岗敬业的民警充实到基层所队,使基层所队的警力增加到142人,占到全局总警力的85.1%。二是新增警力一律充实到基层所队。2002年以来,我局将新分配的2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15名上级公安机关下派警力全部充实到11个派出所和看管所、刑警队等一线部门,这些民警由于零距离接触社会,把书本知识与现实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干中学、学中干、信心足、干劲大,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得到提高,成为所在部门的新秀和骨干。三是组织机关民警下基层配合工作。从2002年开始,我们每年组织机关45岁以下民警,由局领导带队到基层所队,与一线民警一道值班处警、巡逻盘查、安全检查,配合开展各项中心工作、专项斗争和处置警情,并形成了局领导与一线民警一道坚持每周值班处警一天、巡逻盘查一天、安全检查一天“三个一”长效治理机制,三年累计下沉机关警力900余人次。事实证实,这种作法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提高了机关民警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意识。
(二)在警务保障方面,要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这是保障各种警务活动的基本条件。我们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的警务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