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政令畅通,顺利发展。
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确定效能监察的监察点
开展效能监察要害在于选准监察点。效能监察涉及面广,构成因素多,千头万绪,因此在确定效能监察点时,一定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充分考虑到可行性、实效性等因素。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确定监察点:
一是针对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决议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有目的的监督检查,反映某个行政治理机构及行政治理者个人执行法规政策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检查监察对象在此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是否存在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责任不明确、任务没完成,甚至给工作带来重大损失等情况。例如,为了督促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务公开制度、限时办公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可以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检查各单位是否积极响应,是否有配套措施,是否明确责任,是否配备有相应的领导小组;对于学校做出的决议决定,有关单位是否按时完成和落实;监察对象在日常的工作中能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官僚主义现象。根据检查的情况,一方面表彰好的,对表现差的以监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改正,一方面通过检查提高人们勤政高效工作意识,营造一个人人讲效率、尽职责的工作氛围。
二是围绕学校当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效能监察。近年来,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大宗采购、招生、职称评审等已成为高校的热点问题。在这些活动中,监察部门应积极参与,在做好全程监督的同时,适时开展效能监察,解决由于治理不当和效能低下而造成的工作损失。如在进行某项基建工程的过程中,监察部门要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和实力进行考察,严格把关,并要求和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和工期要求,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监督和治理,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或因施工单位选用不当以及工程造价预算失误等原因造成学校经济受到损失的情况要同有关单位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解决办法,为以后的工程起到借鉴和警示作用;在进行大宗物资采购时,是否实现了规范的招投标制度,避免了“暗箱”操作,是否存在因工作粗心而出现违反程序、违反规定的盲目操作,进而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是否采取了在保证质量和信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为学校节约了资金;在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和落实的一些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态度不积极,能解决而不解决、躲避推诿、工作中畏难怕麻烦、不愿意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情况等。以上问题都可以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提出监察建议,责成治理干部强化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总之,效能监察要随时追踪学校出现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而开展,把效能监察同学校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建设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治理队伍服务。
三是认真对待和受理属于效能监察范畴的举报和投诉,如反映监察对象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的损失等。按照治理权限,及时与其主管部门沟通,对情节稍微者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情节严重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和必要的组织处理,决不手软。
四、做好组织协调,确
保效能监察有序开展
效能监察也属于治理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代替具体的业务工作,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依靠各部门的配合,坚持到位不越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首先,在选择监察点时,要得到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