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经济理论”主要不是从企业规模上,而是从中产企业与承担和决定它的发展的“风险企业家”之间存在着命中注定的纽带联系,来论证其与大企业的本质区别。“中产经济论”认为,“风险企业家”不同于大企业的经理,中产企业也不同于大企业,是依靠“风险企业家”本人而生存,以他为中心,交织着他的私有经济能力,并带有强烈主观感性来治理的独立企业。中产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有着不同的治理结构、资金规模和营销方式、生产和效益、组织形式和会议制度以及人员结构,从而表现出中产企业非凡的企业成果创造能力。在德国,“中产经济”与“中产阶级”相联系,正是他们一道支撑起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大厦”。“中产经济理论”认为,中产企业是市场经济制度产生的根源,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中产企业占据支配地位,就会创造出一个市场充分竞争的社会经济结构。
8.评析。显然,“中小企业发展论”已根本不同于“中小企业存在论”,应视为中小企业理论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其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
“社会分工论”不同于以前的“存在论”,就在于它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证了中小企业同大企业一样,均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产业组织形式,中小企业已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但“社会分工论”仍受“存在论”的影响,其分工是以大企业的核心作为前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协调竞争关系存在着竞争不完全,交易关系不平等,缺乏透明度等问题。实践上,中小企业作为大企业垄断价格的接受者,其生产规模为大企业所控制,而成为大企业剥削和转嫁危机的对象。“二元结构体系论”类似于“社会分工论”,不同的是,“二元结构体系论”的重心是揭露这种社会分工不平等所导致的各种弊端以及制度原因,并希望通过制度改革来实现两大体系之间的均衡。
“大规模时代终结论”基于大规模生产所弓践的各种问题,主要论证当经济、社会出现一系列的重大变化后,大企业所表现出的种种不适应性;相反,中小企业较之大企业更具活力,也更有生命力,可能获得结构性大发展。这无疑是对上述理论的发展,但是,它对大规模经济的看法,未免失之偏颇,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的本质原因也未加注重,还停留在一种“就事论事”的水平。大规模在个性化方面虽有劣势,但这种劣势不足以将其一笔抹煞,因为现代经济不是前产业革命经济的简单回归。它必须建立在
产品较为丰富的基础之上,而大企业的存在就是产品丰富的前提之一。更何况,在很多方面,中小企业的广泛发展尚离不开大企业的存在。
“竞争簇群论”彻底打破了“规模经济”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竞争簇群论”认为,由相互独立而又非正式联盟而组成的公司和机构组成的簇群,代表着一种富有活力的组织形式,一个簇群的成员之间广泛连接而产生的总体力量大于其各部分之和,故由中小企业组成的专业化簇群同样较易获得规模经济。如意大利佩北罗家具工业区的“零部件规模经济”、成内托家具工业区、普拉托毛纺织工业区的“集中式规模经济”,或“地区规模经济”。这样,就将规模经济一词的内涵,外延及研究的角度进一步强化和拓宽了。更具意义的是,“竞争簇群论”将中小企业存在的形式,存在的领域及中小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协调的理论研究,引入了一条新的途径。不仅如此,当经济学仍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之间、垄断与竞争之间徘徊时,一个以地区经济为核心的竞争社会可能开辟经济学的新纪元。
“技术创新论”对大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占据优势的传统观念提出了质疑,并论证了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相对于大企业并不处于劣势,相反在很多方面处于优势。这一结论,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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