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上的“财富”、“资财”等概念有着极深的渊源,其真正的价
值在于目前及未来利益。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就把财务会计的重心由损益表转向了资产负债表。虽然,这一定义是否完全适用于“会计学”,仍然存在争议,但是,它概括了资产的本质,应该说比较符合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因为,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它持有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从理论的角度讲,假如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的账面成本高于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时,记录一笔资产减值损失是符合逻辑的,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质。
三、资产减值会计的两难选择
资产减值政策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职业判定的权利,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但不可否认,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问题:因职业判定所依据的条件和衡量的标准不一样,或出于某种需要(如保配、扭亏等),新政策也有可能成为企业盈余治理的手段,尤其在实施新政策的第一年(即1999年),企业可以利用“追溯调整法”将当年度或以后年度的损失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将以后年度的收益提前在本期确认,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当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方法的选择,少提或多提减值预备,以影响当年度的盈利。
因此,准则制定部门应谨慎赋予企业会计选择权。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会计选择权的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由于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稀缺资源仍然主要依据政府对上市公司“报表业绩”进行配置,这就难以避免许多公司在无法通过“实质业绩”实现“报表业绩”,从而丧失资源配置的资格时,往往利用会计选择权重组“报表业绩”,以实现其在股票市场上的再筹资。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会计选择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四、一个启示:wto与我国会计制度变迁
笔者认为不能完全选择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而应根据我国情况和需要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转换”,使它顺利成为国内规则而在我国具有适用性。同时,对满足我们自身特点的会计制度而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完全相同的要积极予以对外公开,加大宣传力度,以便各国政府和贸易商熟悉它们。在西方两大会计模式,即英美模式和法德模式间,应更多的借鉴法德模式。随着证券市场、金融系统、产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及会计职业队伍的壮大,应在适时进行会计制度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