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领域,随着落实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在农产品商品率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具有开拓精神的致富带头人,率先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在各种专业化合作组织为主的产业化经营实体,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结构,健全灵活,高效的经营决策体系和贸工农一体化的市场机制,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而中西部农村边远地区,仍然停留在以粗放经营为主的发展阶段,传统小农经济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巨大反差,为中国的农村发展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范例,深刻表明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的农民自组织资源,正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农民自组织资源的组织形态,主要是指涉农合作组织和农民联合会或农协组织。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中国台湾等,它们的农协或农会组织,不仅在经济发展发挥着联结个体农户与市场的桥梁作用,而且在国家的社会治理体制中,代表农民,为农民说话,成为农民的利
益代言人。农村合作组织与农民互助协会组织功能的相融相通是现代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一大趋势。
就我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而言,一方面,专业性合作组织亟待从国家立法高度上规范、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农民弱势群体地位日渐突显,东部和中西部农民地区发展的差距拉大,农民急待形成自身的整体合力,才能应对竞争激烈的当今时代,农村合作组织突破专业互助合作的层面,建立健全全国及行政区域性的涉农合作组织联合组织和基层互助合作组织已是当务之急。显然,这一涉及宏观治理体制的改革,成功与否,相应的政府机构精简,职能切实转变,以及基层政府财与事权的合理划分同样是要害。
改革开放,一方面是僵化的体制不断被打破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广大群众创造潜力被激发的过程。涉农合作组织的重建,农民自组织资源的再生,为中国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同时,应该看到,体制健全,机制优化,还需要政府与民间的良性互动,需要执政者高屋建瓴,高瞻远瞩的气度与果敢。面对“三农”现状,假如仅仅是就事论事找原因,看问题,那我们只能永远走在问题和矛盾的后面。
实践证实,中国农民不仅是勇于奉献和牺牲的群体,而且也是敢干担当,富有创新精神的群体。让他们组织起来,给予他们中的优秀分子以更大的展业空间,凭着中华民族勤劳、坚韧的精神品格和聪明才智,相信这一群体一定能焕发出新的生气和活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