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増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科自1989年建厂初期就开始实行外委工程审计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审查了公司建设的全国性的大型工程项目dop四万吨、d二万吨、810酯、山东増塑剂技术开发中心中试装置dos、doa项目、两万吨苯酐等基建工程项目及日常防腐工程、检修工程、粤港城大酒店、兔巴哥食品公司等外委工程项目,审查工程结算5700份,审查总价值53340.15万元,审定值45520.30万元,审减值7819.85万元。通过审计工作的开展,不但节约了资金,减少了资金流失,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而且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厉性。成绩得到了上级审计部门的肯定。
3、鉴证作用
(1)、开展联营审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联合经营是在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企业为了取得实效,一个企业和一个或数个企业为发展生产和产品交换而进行的经济联系。山东齐鲁増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一个由齐鲁石化公司与临淄区政府各投资50而组建的联营企业。从公司建立到目前为止,虽曾一度效益较好,1992-1996年人均经济效益列淄博市工业企业第三位,跻身于中国化工500强,但随着俄罗斯及西方国家増塑剂产品的大量低价进口冲击,1997-2000年效益下降,有的月份出现了亏损。由于我们加强了联营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遏制了乱摊乱挤成本现象,审计科提出了压缩公司办公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出售办公用车、优化生产原料丁辛醇和苯酐的采购办法和采购方式等建议,降低了成本和消耗,规范了联营企业财务核算办法,投资双方的合法利益均得到了保证。
(2)、开展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实行领导班子在任定期审计,有助于监督企业领导依法办事,遏制腐败,促进企业廉政建设,为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考察提拔干部提供依据。
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企业领导在任期间生产经营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肯定成绩,纠正不足,有利于人事制度改革和企业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山东齐鲁増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自建厂初期就按照《审计法》和上级政府审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离任审计,完善了经济责任制度审计。1989年-2001年共对5任厂级领导班子和65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523万元,其中涉及副县级领导干部2人,中层干部13人,按照法律规定作了处理。其中有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3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4、促进作用
(1)、促进企业改善经营治理,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发现影响财务成果和经济效益的各种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挖潜降耗,增加收入。
(2)、促进经济责任制的完善和履行。
通过经济责任制审计,发现制度本身的缺陷,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解决履行情况和责任归属不清的问题。
(3)、促进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正确协调处理。
不定期的开展对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审计,规范下属实体遵章守纪,正当经营,依法办事。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例如:山东齐鲁増塑剂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以来,责成公司审计科配合山东新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兴达工贸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粤港城酒店等单位进行年度不定期审计,共查出不合规事项63项,涉及金额105万元,均作了整改,有的按照法律规定作了处理。规范了二级企业的财务帐目,培训了二级企业的财务人员。按照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促使二级企业财务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5、建设性作用
建设性作用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