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保持他们之间的独立性,形成制衡机制:其次,要建立公正、合理、高效的人力资源治理体制,要害在激励约束机制上,可适当拉开员工收入差距,提高高层治理人员的工资,“以薪养廉”、“以酬留人”,将薪酬和晋升机会与工作绩效、创新成果、技术水平挂钩。为了保证待遇和晋升的合理性,还要充分考虑业绩的风险收益对比和长期效用,而不是以表面的、短期的业绩为标准考察。
(二)重塑优秀的企业精神,着力培育内部控制文化
优秀企业精神是内部控制中的软约束力,他强调以人为核心,通过自我修养起作用。首先应从培育正确的价值观入手,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纠正狭隘的个人至上的思想导向:其次,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培训、建立赏罚机制、领导以身作责、广泛宣传等手段,培养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诚信、廉洁、守法、服务、敬业、勤勉、协作为标准来要求员工,熟悉岗内工作的职责要求,理解和把握内部控制的要点,积极努力去发现问题和风险,使银行能拥有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氛围。
(三)改革落后的风险治理观念和方法,健全风险
评估体系
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治理层应从根本上加强对风险治理的熟悉,尽快成立专门的风险治理部门,对风险进行系统、及时的治理。要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手段,从风险组织流程、风险计量模型、风险数据库、风险治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逐步建立覆盖所有风险业务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现代风险识别、评估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工作,其采用的定量分析法与我国传统应用的定性分析法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国有商业银行要注重这方面治理技术人才的培育和吸纳,积极与国外优秀银行交流,向他们学习经验、技术。
(四)有效开展内部控制活动,控制各种风险
在规章制度的规定方面,要打破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治理模式,实现规章制度的制定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紧跟流程过程、变革及业务创新。对原有的、过时、僵化、不完善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修改、做到灵活、标准规范治理。为将各项规则落到实处,要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如岗位双人,双职、双责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授权审批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内部权责明确,防止替岗、代岗现象,同时建立责任定性,考核定量的治理考评制度,建立风险治理奖惩制度,赏罚严明。这些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操作风险。对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防范则应适当增加呆帐预备金规模,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培育好中国的衍生工具市场,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投资组合、分散市场风险。
(五)加大会计改革力度,加强信息治理,建立顺畅的信息传递机制
首先,借鉴国际惯例,依据自身条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继续完善其会计核算体系,裁减核算主体,上收核算层级,统一会计口径,废除计划限制,同时完善会计帐务的电子化治理,减少造假可能性,强化审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度;其次,建立完备的信息治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设计,力求治理全面、安全可靠。再次,要防止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理解偏差。以会议座谈、研讨等方式的上下级直接交流也有利于信息的正确传递和决策的执行。
(六)加强内部稽查审计,完善监督核查制度
稽核审计是内部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独立性是其有效的首要要求,从这点出发,国有商业银行可考虑将稽核部门的地位提升,直接隶属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或可以在总行建立一个总稽查审计部门,直接对总行行长负责,下属支行分别建立分部门,直接对总稽查部门负责,防止机会主义错误。同时要借鉴国外经验,设置科学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