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供给普遍不足;农村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更是令人堪忧。在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的同时,还存在着结构失调问题。主要表现为:不顾农村的客观条件,热衷于投资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如各类达标升级活动),而不愿提供一些见效慢、期限长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品;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项目,而不愿投资维修存量公共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品,而不愿提供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等“软”公共品。其结果不仅造成农村公共品供需结构失调,而且导致供给成本较高、增长无序的现象,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缺乏监督,导致供给效率低下。我国现行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体制是混合供给,综合考虑了公共品供给的政策性、全局性因素和农村公共品的地域性特征,本来可以成为一种较有效率的供给方式。但由于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自上而下的供给机制、乡镇财政的财力不足、较少顾及需求者的需求信息等诸多原因,使得现行的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低下
。农民急需的公共品供给严重不足,涉及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品供给严重短缺;部分公共品的提供甚至损害农民利益,如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从而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非凡是农民未能在公共品提供的公共决策过程中显示自身偏好和行使监督的权利,导致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治理混乱,滥用、挪用现象严重,治理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等,不仅非正常资金需求挤兑正常资金需求,而且公共品供给因此而短缺或者成本上升。
解决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问题的对策
各级政府要明确自己在农村提供公共品的责任。由于公共品的供给呈现出分层次的特点,所以要通过合理划分事权,以事权定财权,明确界定中心与地方政府提供农村公共品的责任和范围。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公共品,由中心政府提供;而受益范围主要是地方的公共品,则由相应层次的地方政府提供;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公共品则由中心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各个受益的地方政府共同提供。以此为准则,中心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品时,主要是从事跨经济协作区的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环境保护、农业信息网的建设、农业基础科学研究以及与国防建设有关的民兵建设,与国民素质相关的义务教育等。地方政府应主要从事本区域内的农业基础性及社会效益较显著的项目的投资及治理。要积极进行乡镇行政治理体制改革,合理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使乡镇的财权和事权相符合,并在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把转变职能与减人、减事和减支结合起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要进一步理顺乡镇政权与村委会的关系,使村民自治这一组织形式在提供村级公共品中发挥核心作用。有了在农村公共品提供方面各级政府责任的明确划分,便可防止上级政府将公共品供给责任转移现象的发生,从而杜绝基层政府因事权与财权不统一,以乱收费和加重农民负担的形式来提供公共品。
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品供给体系。长期以来,政府的重工轻农政策形成了今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同时也造成了城乡相对独立的公共品供给体系。城市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品供给制度,公共品供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优于农村公共品。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很大程度上实行的是以农民为主的“自给自足”型公共品供给制度。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公共品大多都是由农民以上缴税费的方式自己承担,公共品数量短缺、质量不高是其基本特点。要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就必须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非均衡的城乡公共品供给制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力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品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