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
个体经营
外出打工
务农
其它
192
192
100
126
65
0
0
0
94
18
34
45
20
11
17
143
0
0
1
0
这192名假释罪犯回归社会后,无一人重新犯罪,并且绝大多数都回归了家庭,过着相夫教子的安定日子。假释考验期的存在,仿佛唐僧的“紧箍咒”,帮助罪犯顺利完成了由失去自由的监禁刑到开放环境的继续改造,直到成为完全自由人的顺利过渡,这点从调查中不难看出。这部分罪犯在经过了考验期后,或重新结婚生子,或外出打工自食其力,或安心在家相夫教子,绝大多数家庭和睦,婚姻关系稳定。
我狱在集中办理假释的过程中,监狱依法对有悔罪表现的老弱病残犯、家中发生变故且改造积极的罪犯从宽对待,这样做较好地落实了“给出路”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解决了部分罪犯的现实困难,缓解了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让女犯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的暖和,女犯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高涨:悲观绝望的少了,乐观向上的多了;消极改造的少了,积极进取的多了;混刑熬日的少了,学文化学技术,积极完善自我的多了。我狱借集中办理罪犯减刑释放和假释之机,召开了犯属座谈会,听取了他们对集中办理减刑释放和假释的看法。在召集的45名犯属中,他们一致反映:集中办理减刑释放和假释,让犯属切实感受到了政府的人道主义政策,让罪犯改造的信心更足了,他们在家等待的心更安稳了。同时,集中办理假释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监狱的关押压力,舒缓了罪犯的改造空间,缓解了罪犯的紧张、局促感,确保了监管安全。另外,女犯在家庭中地位非凡,她们的回归,使原来得不到照料和管教的孩子得到了失去的母爱,使原来“又当爹又当妈”的丈夫不再疲于奔命,使孤苦无依的老人重新得到女儿的体贴和照应,对社会综合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行刑社会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刑罚执行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要牢固树立行刑社会化的观念,注重罪犯改造全过程的社会化治理,不断开拓刑罚执行工作的新领域。同时人们更加迫切地呼唤与行刑社会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以配合行刑社会化
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