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亲人、经常性的家庭冲突、各种各样的疾病等,往往导致孩子压过多,产生一种无力反抗的情绪,其结果不是强化了侵犯性,就是逃避到另一个世界去。对孩子的沟通理解能化解他们的大部分自杀。宣传媒介的治理机构要加强与自杀有关信息的治理,不能为了猎奇而不负责任地对自杀进行片面报道。(5)开展预防自杀的组织工作。中国的大城市开始出现民间的“自杀预防热线”,在一些高校中也有心理咨询组织,但
组织程度和力量还弱小,不足以应对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的自杀预防工作总体上还处于零散的、自发的、民间的起步阶段,至今还没有将预防自杀工作纳入社会救助体系。预防自杀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社会慈善工作,应该做宣传工作,动员社会现有资源,支持自杀预防工作。在中国应该建立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导的预防自杀的救助体系。这项工作可以由卫生部、民政部牵头,也可以由群众团体如妇联、共青团参与和领导,将各种救助系统建立起来。部分启动资金可以由政府提供或社会慈善基金资助。政府的关心与推动起着“初始动因”的作用。当这召项工作逐步走上轨道后政府才可逐渐放手,过渡到社会救助体系。
(6)培养预防自杀的专门人才。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随着社会运行节奏的加快,自杀率增加是必然的趋势。这需要有受过专门练习的工作者进行预防自杀的工作。医学院精神科要培养预防自杀的专业人才,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也可以设立预防自杀的相关课程。目前,可将分散在社会上的各种力量组织起来,成立全国性的“自杀研究学会”,指导各地开展自杀预防工作。出版专业性的自杀学术刊物,加强对自杀的学术探讨,进行自杀的科研与预防宣传。在科研上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加强中国预防自杀的教育研究。
(7)加强职业团体的凝聚力。杜尔克姆一再强调职业团体对自杀的治疗作用。他认为,防治自杀病根的惟一方法是恢复社会组织的统一性,使它能把个人紧密地团结在自己的四周,使个人产生依恋集体的感情。“什么样的团体才是最有益于身心健康、团结友爱,最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团体呢?这只能是职业团体,这种团体本身的性质就是证实它能起预防作用。它是由职业相同的人组成的,这个条件最有利于培养他们的社会思想和社会感情。职业团体能独立成为一个道德环境。不管人走到哪里,职业团体总是伴随着他们,职业团体在不断地提醒人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陷入困境时感觉到职业团体在提醒他们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都在一个或几个职业团体中工作。人们在生活上可以封闭,工作之余可以深居简出,不与他人交往,但在工作上无法封闭,必须与人交往。而在职业团体中人们的互动是不可缺少的,领导和同事是可以相互了解的。职业团体有机会、有能力发现自杀者的异常现象,—及时帮助当事人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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