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克等人提出的艺术作品的层次论结构[6](p24
6),艺术形式的内涵在不断丰富发展,而这丰富内涵中更多的是审美意识形态的因素。阿尔都塞认为,艺术使我们看到的,因此也就是可以“看到”、“觉察到”和“感觉到”的形式所给予我们的,乃是从中诞生出来的、沉浮在其中的,作为艺术之分离开来,并且暗指着那种意识形态。马契雷认为,“书的话语来自某种沉默不语,来自赋予形式的东西。”[4](p341)这沉默不语的东西和文学形式的暗指,使文本具有与意识形态疏离作用,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卢卡契认为形式是审美意识形态的表现,马尔库塞认为形式是对当前意识形态的超越,阿尔都塞言称形式暗指着一种意识形态,而到了伊格尔顿,形式本身就是一种创造出的意识形态。几家之言,虽不尽相同,是基于对意识形态的不同理解之上的,但又都可归结为一点,就是形式与意识形态紧密相联。作家将现实意识形态理想审美化为文本中的审美意识形态,这种被创造出的审美意识形态暗指着、超越着现实的意识形态,而这一审美意识形态却深深潜藏于形式之中,作家借助形式,表达出那种审美意识形态的乌托邦性,通过形式创造一种崭新的审美意识形态。形式凭借其圆转伸缩的自律性,并不是一个包容空虚的外壳,而是充斥着审美意识形态,给文学作品增添一种新奇的异在力量。这种异在力量,恰是对现实的暗示、超越、批判的表现。这便是文本的审美意识形态实践性的第一环节。而这种审美意识形态,需要被广泛地接受和认同,这样审美意识形态实践性的第二个环节便是必不可缺的一环,即读者在分析、破译形式中审美意识形态性的同时,潜移默化中所受的审美教育。杰姆逊在《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中,一以贯之的态度便是寻找形式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重在分析形式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他通过分析罗兰·巴特的五个语码(选择行为语码、意素语码、文化语码、阐释语码、象征语码)等进行分析,总结出文本的复数性,而读者恰好是要通过分析形式,描绘出那形式中隐藏的复义。杰姆逊认为这种形式的产生是一种变形,需构建一种神秘情境,这种神秘情境会有相当不同的历史和表征意义,如同两种不同文化原则之间的干扰和浸染,旧的历史思想遗迹、现存意识形态与作者的思想价值观念冲突后磨合而形成文本,与其说是杂交的品种,不如说是一种变形。而读者在分析它们之间互相渗透干扰的情境,将实绩展现出来,更加深对文本审美意识形态中历史、现实、审美的因素的熟悉,并进一步展现给更多的读者,而自身也达到对现实的批判与超越,完成文本意识形态的实践过程。“正是这种形式的自律性,使艺术作品能够有着自己的封闭结构与秩序整体独立于既存现实。”[6](p238)读者正是对这种变形的形式分析理解之后对社会人生有了新的熟悉,文学作品达到了它的审美教育作用,同时文本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也完成了它的最终使命。此外,读者为了达到对现实意识形态的超越,必须运用想象和虚构进入形式中的审美意识形态领域,才可以挖掘其审美特性和超越特性。正如阿多诺所说,只有通过这种形式,才能使作品保持其审美特性和内在逻辑性,并且只有通过读者的揭示与阐释,其中真理才能被逐步展示出来。当然,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有不同的形式,而其中审美意识形态的实践性表达的方式也就各有不同。而在当今西方,面对社会阴暗、丑恶的一面,只能寻求更有效的疏隔方式,才能尖锐地批判那摧毁了田园牧歌式的传统社会、拜金主义横行的当代社会。这种对未来美好的憧憬着的审美意识形态被寓于一种特异的形式中,在作者和读者的双重作用下,文本的审美意识形态的实践性,才将那对未来的祈盼和对现实的批判结合了一体,使得文学作品更加丰满、更具有其内在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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