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或电大英语(3)(4)课程)课
程和大学英语ⅲ(1)(2)课程,但其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其学分必须通过选修同层次其他课程获得相应
学分。我们建议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学生,各校应鼓励他们学习更高层次的公共外语课程。
获得国家外语四、六级证书的学生可以替换所有设置公共外语课程(包括大学英语ⅲ(1)(2)),
并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十一.是否除合作高等学校之外的任何其他高等学校课程,均不能免修免考?
不是!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基础专业毕业的课程,将可申请电大非原毕业专业基础课程的免修免考,并
取得相应的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十二.免修免考外语课程将影响申请学位吗?
不一定!如《免修免考课程治理办法》答应注册前6年内或注册后学籍期间,获得国家外语四、六级
证书者可免修免考电大非英语专业所有外语课程,但是中心电大学位条例只承认申请学位当年前5年内所
获得的国家外语四、六级证书。另外,通过外语专业毕业证书取得电大非英语专业外语课程免修免考者,
将无法替代学位外语。
十三.只要符合替换要求的课程都能100替换吗?
不是!替换课程比例有限制,如下表课程类型替代必修总学分比
替代方法
电大课程(含注册生)
100
免修免考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学校课程
50
免修不免考
十四.某生98年注册国家自考办法律专科专业(共11门课程),现已通过9门,还有两门屡站屡败,后来
这位学生转入中心电大注册视听生法律专科专业学习,恰好有5门课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有效年限、专
业层次等都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专业层次。试问这位学生的5门课能免修
免考吗?
不一定,文件规定课程替换有比例限制,对于国家自考办课程,只能替换现专业(电大注册视听生法
律专业)必修课总学分的40,那么根据电大注册视听生法律专业教学计划,其必修课总学分为47分,折
40,实际能替换为18.8学分。即从5门课中挑出学分和不高于18学分的完整课程来替换。假如这位学生的
5门课程是中心电大或合作高校的,那么这些课程将100替换。假如这位学生是92年注册国家自考办,那
么情况又不同了,还得验证这5门课程的有效年限(国家自考办单科结业证书6年,电大课程和合作高校均
为8年)。
十五.对于分学期课程(如刑法学(1)(2)课程、学校治理(1)(2)课程等分两学期开设的课程)应
如何执行替代原则?
对于分学期课程(如《刑法学(1)(2)》),首先应明确它在教学计划中是作为一门课程,因教学
内容和教学任务等较重而分两学期开设,严格课程名称为《刑法学》,(1)(2)只是标识分两学期开设
。单独的《刑法学(1)》或《刑法学(2)》都不能构成一门完整的课程。因此不能对现修课程《刑法学
(1)》或《刑法学(2)》中之一进行免修免考,只有原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有效年限、专业
层次等都不低于现修被替代课程《刑法学(1)(2)》方可免修免考。如:高自考《刑法学》教学内容和
要求高于电大《刑法学(1)》但低于《刑法学(1)(2)》,因此高自考《刑法学》不能替代电大《刑
法学(1)(2)》。那么能否替代《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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