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使用和土地治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应在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一大方向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制度引向深入,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在土地出让的基础上,增加有偿用地方式,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机制运行的需要。
对土地利用方式,实行规划控制和用途管制。即以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及土地利用分区等为依据,鼓励国有土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向符合规划所确定的用途转变;禁止国有土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向转变。
(三)加强规划治理
小城镇规划治理要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结合的双重调控作用,建立与市场机制相应的规划治理机制,实行以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理。
要建立与土地出让、转让的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规划用地治理机制。对于出让、转让的土地必须规定明确的土地使用条件,保证小城镇总体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要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为了主动、积极地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及时调控能力,需要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保证规划始终具有切实的指导作用。
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机构,包括:上级政府对所审批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同级人大的监督机制;规划报批前公开展览制度和重要地区的规划实行听证制度等公众参与与监督机制。
另外,为了加强规划治理,还应充实规划机构人员和增拨规划治理经费。
结束语
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小城镇建设应高举这面旗帜,从大局出发,处理好建设与吃饭
、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小城镇规划,是搞好节约用地工作的前提。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标准,不以超前为借口,盲目扩大规模,搞不切合实际的“大规划”。认真抓好退宅还田工作,避免双重占地。要把控制小城镇建设用地作为重点来抓。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对于那些过于分散的村落,要探索在群众自愿的条件下适当进行迁村并点的工作,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宋启林,中国现代城市土地利用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年
[2]林增杰,城镇土地治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3]《城镇环境卫生规划规范》编制组,部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调研综合报告[r],2000(10)
《小城镇建设与土地合理利用论文》,欢迎阅读小城镇建设与土地合理利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