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需要、爱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就必须改革、调整、完善、优化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创造公正、平等、民主的社会环境,提高社会成员的参与意识,增强其尊严感、归属感和成就感。而人的自我实现是人的潜能的充分发挥,集中体现了超越给定性和有限性的能动创造本质,它的实现既以社会的高度发展为前提,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自由是人的本质特性,是人的需要、目的与客体的必然性规律性的现实统一,是人遵循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原则从事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能动创造活动而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所达成的一种理想状态。人的自由与人的全面发展是同义的,是在同一个过程中实现的。人的全面发展首先是人的多方面需要的发展。人的现实需求结构的复杂性和多层级性,既反映了人的个性的丰富性、生活方式的特征和人的发展水平,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对人的需要的培育与满足的程度。其次,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个人劳动社会化,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和物质关系以及政治、法律、伦理、文化等其他方面的全面而丰富的关系,并且随着交往的普遍化,突破狭隘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的限制,形成世界性全球性的联系。人的片面性根源于生产力不发达情况下的物质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狭隘性,而世界历史的形成和生产、消费、交往的普遍化则必然造就全面发展的个性。再次,是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人具有物质的和精神的天赋能力,具有生产、消费、认知、交往、道德、审美等各种潜能,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就是致力于发展和引导人的各种潜能,使人不断超越其给定性和自在性,追求更为丰富和全面的个性、更高的生存状态和更高的价值。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体现了个体人格的丰富性和全面性,又体现了人之为人的开放性、未定性和无限超越性。正因为如此,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的最高境界,是衡量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最高价值尺度。
以人作为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评价尺度,不仅是指社会个体的多层级需要的满足和价值实现,而且是指多极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和价值实现。人是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但人不是孤立的个体,亦非抽象的“类”或抽象的人类整体,而是处于各种交往关系中的社会的人,是由不同的个体和群体以及当代人与后代人所构成的动态的人类系统整体。社会发展的活动主体、价值主体是多极的。作为主体的人分为个体性存在、民族和国家等群体性存在以及人类总体性存在,因而也就有个体的、群体的和人类总体的需要、利益和价值。各个不同的个体、群体之间有共同的需要和利益,即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的利益,也有不同的需要和特殊利益。为此,就要在承认主体多极性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个体、群体以及人类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既不能借强调和维护人类整体利益而漠视个体与群体的生存境遇和利益要求,也不能借口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特殊利益而推卸对人类整体的生存和发展的责任。
人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创造进化的超越现存状态而趋向理想状态的过程,是一个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的人的自由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马克思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但是,作为过去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础是有限的生产力;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到现在为止,社会一直是在对立的范围内发展的。”⑥由于有限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