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趁着旧房拆迁的机会,在城里买上一个中小套住房,尔后再设法到郊区乡村买上一幢房子。有的则是经济条件不太宽裕,为子女结婚把城里住房让给了子女,老人到乡下去买(租)房,一家子分开居住,既可解决住房拥挤的矛盾,又让这个家庭增添了“城乡结合”的乐趣。 城里人“下乡”的喜和忧 怎样看待城里人“下乡”这一新现象呢? 喜的观点是: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好处多多,他们带来了城市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比如打扮院子、简装房子、修建卫生间等,这些成了许多村民改造房子时的“样板”。同时,城里来的人大多是有文化修养的人,能给世世代代生活在远离城市的偏僻村子里的农民送去新观念;有的给农民脱贫致富出谋划策,甚至连一些村子里难以化解的邻里纠纷,也在他们的理性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一部分则认为,农民进城,会带动城市房地产的发展;而农村有不少人口稀少的“空心村”,如果让那些热爱大自然的城市人去居住,并且精心保护,那么这些“空心村”就不会荒废。 忧的说法是:目前城里人下乡买房,基本上采取的是订立“民间契约”的形式,这种私下交易,从现在的法规来看,属于非法的经营活动。因为有关文件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宁波东钱湖旅游休闲度假区,依山傍水散落着许多大大小小的村落,当推土机开进这些村庄进行拆迁的时候,却发现这里除了当地土生土长的村民外,还有400余户幽居乡下的“城里人”。去年,东钱湖景区的拆迁量达40万平方米,而在环湖的上水村、沙山村、陶公山村等风景优美的村庄里,还有许多城里的“外来户”,由于当时大都属于私下交易,在补偿中时时发生纠纷,给拆迁工作带来了难度。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这种私下交易,有违国家和各级政府相关条例和法规。城里人到农村买农民房,不能办房产证、土地证,一旦所在村土地被征用,或是遇到旧村改造,损失就大了。”需要指出的是,前几年有些地方对城市居民到一些“空心村”买农民房产曾经给予许可,土地证,甚至房产证也给予办理。有段时间,一些乡镇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后,部分市民通过缴纳一定出让金的形式获得了土地证。后来由于考虑到新村改造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用后赔偿的标准不同,容易造成矛盾,又取消了土地证的办理。从去年开始各地已严禁为城里人到农村买农民房产办证。所以目前,“土别墅”的主人有一些拥有土地证,但大多数却没有。宁波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凭着一纸私下买卖协议,只能证明双方的交易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其交易行为不具合法性,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一旦村庄改造或土地被国家征用,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但是,许多人也认为,允许农民在城里购房,却不许市民在农村购房,确实存在不公平的因素。 对策和建议 城里人下乡买房不受法律保护,道理虽然清楚,但这仍无法阻止人们到乡间“买别墅”的执著,“冒险者”和“好事者”依然大有人在。为什么明知此举违法却仍欲到乡间买房,而不依法买一幢真正的乡间别墅呢?一位私营企业主说,城市住房价格过高是一个原因,但更主要的是那种别墅就像另一所城市住宅,周围的邻居又大都是生意场上的人,不如真正的乡间小院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淳朴亲切的民风。所以去乡间“买别墅”的形式一经出现立即遍地开花,这也反映了人们生活的一种趋势。尽管,现在城里人到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