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4、对因农民负担过重,粮食价格过低,耕作不方便等原因而带来一部分组自愿将组级土地交归村级并相应扣减相关税费及劳务的,要实事求事加以处理。农户当时已经全部签字盖章的,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对当时农户没有签字盖章或者只由组长一人代签的,要完善手续,到位后再办理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当时大部分群众没有同意,现在土地仍为集体经营、农户又需要土地的,应当将土地返还给组级重新确权到户。若土地已经发包并且没有到期、暂时无法返还的,从现在起其承包收益要返还到组。如果集体经济组织追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的,经过协商,承包收益在村与组或农户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如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增加农田投入的,承包收益要全部返还到组或农户。如果承包金在发包时已经一次性收缴并已使用的,要逐年将组级应得收益记入该组积累,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能力时再予以返还。专业承包合同到期后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到组到户或委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发包。对“五老地”、荒地、废地等由村级集中统一开发并发包的,原则上要维护原有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发包主体仍然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但要根据村级投入情况,在村与组之间进行利益的合理分配。 5、对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集体收入而无偿侵占农民承包土地或平调其它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原则上应当将土地返还给原有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镇级侵占平调的,如果现在已经用于二三产业建设用地不能返还的,凡巳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的必须按规定将土地征用费支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或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征用费用转作股金,入股分红,让农民长久受益;还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的,要按照租赁、入股的要求,合理确定土地租金与分红红利,并规范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凡由镇级对外专业发包的,其发包收益要全部返还,专业承包到期后,再将土地返还到位。属于村级侵占平调的,土地原则上也应返还给组级或农户,如果巳经发包、合同尚未到期的,其发包收益从现在起要返还给组或农户;如果已经将承包金一次性收取并已正当使用的,可以不予返还;如果集体债务较高、确需继续使用承包金还债,又是平均占用各组土地的,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群众签字盖章的基础上,在商定的年限内、用逐年收取的承包金继续还债。专业承包合同到期后则全部将土地返还到组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