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有人戏称“统计法”是“豆腐法”。
二、漾濞县基层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漾濞县的统计工作,在各级统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必要的决策依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
1、基层统计工作薄弱,队伍不稳定
由于基层统计员调换频繁,队伍不稳定,给统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是新的统计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业务不熟,缺乏工作经验,法律意识不强。二是部分领导对基层统计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领导从思想上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到位,觉得统计工作可有可无,统计是“闲职”,是数字加加减减,不就是每月几张报表,无关紧要。有的领导同志还不懂得反映客观规律的主要手段是统计,还缺乏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意识;三是基层统计工作任务太重。有的乡镇统计员仅有一人,但身兼数职,一直承担“双肩挑”或“三肩挑”的工作任务,在完成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影响了统计信息的质量;四是基层统计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低,接受新知识难度大,难以适应新形式发展的需要;五是统计单位机构不健全,人员设置不合理。很多单位把统计归并在会计科或办公室,大部分是兼职,很少有专职统计员,更缺乏一个综合协调人员,各自分散地执行专业统计,造成多头对外,数字打架,数出多门,口径不一,重复劳动;六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统计员业务刚熟悉就被调换掉了,有的是刚培训完又被调换掉,培训没有换的快,形成了年年培训年年新;七是有的统计员本身觉得工作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重视,想起来没干头,干起来没劲头。尽管上级部门已明确了要求,基层变动统计人员要征得上级统计局的同意,但由于人事权在基层政府部门,所以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
2、领导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经费严重不足
近年来。统计工作经费的紧张,已十分突出,就县级而言,中央及省州的拨款80年代至今增加甚微,但现实中的物价因素,办公成本,所承担的工作量已远远超过了以前,因而县级财政总体处于保机构工作运转状态,难以增加工作经费。
大多数基层县乡财政主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才能勉强保证工资的发放和机构运转,因而也就没有多余的财力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