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写作复习与应试方法琐谈1
应用文写作是会计、经济治理、金融、劳动经济治理专业自学考试中的一门公共课,也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秘专业的专业课。截止到1998年10月底,共考过五次,考生人数近7万人。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看,考试的结果并不能令人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该门课程的知识点多、实际操作要求高、课程内容面广量大、包罗众多。为了帮助大家抓住要害,找到症结,认真复习,考好本课程,特写此文,就近几年的答卷情况及考生如何复习、如何答卷等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考试答卷中存在的问题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遵纲循本,自学考试中试卷的覆盖面较大,涉及的知识点分布广泛,包含较多,应用文写作也不例外。而且,应用文写作课程还有自身的特点,如综合性强、规范性要求高、内容涵盖面广、与实际关系更为密切等,这些都进一步增加了该课程答题的难度。综观近几年的试卷及考生的答题情况,考生答卷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概念模糊,答非所问
应用文写作在阅卷过程中,总是将一条题目的答案分解成若干方面分别给分。这就要求考生在答题时一要答准,二要答全。检视近几年的试卷,有些考生概念模糊,答非所问,或答不到要点上,结果洋洋数十数百言,往往不能得分。如要求考生对名词“标函”进行解释,于是很多考生想到了公文中的函,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再比如说一九九八年上半年的试卷中的分析题,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下面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条文,‘要保护办案人员、检举人、证人。对上述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应予追究’。请分析该条例条规部分的内容形式。”结果有部分考生在分析条规部分的词性,或空洞地分析内容的好处,实际上,这些考生均没有理解题目的含义。应用文写作教材在讲到条例条规部分时,告诉考生条例的条规部分是有条有例,以条为主,例为补充。具体到形式上则有两种情况,一是条中设例,即将“条”中的“应该”、“要”、“必须”、“能”、“可”、“可以”等与“例”中的“不应该”、“不要”、“不能”、“不可”等两方面的内容揉为一条,先讲“应该”,后讲“不应该”,从而使条例的条规部分正反结合紧密,是非界限分明。第二种情况是集中设例,即将“不应该”的内容集中起来,单独成一条或一章,这种写法中,例设独立,禁止事项突出。对照上面的例子,该条款的内容明显是“条中设例”,考生假如答不到这一点,则本题的4分就没有了。
造成这种失误的原因,主要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是对概念只是死记硬背,而没有理解记忆,结果只要题目稍一变化,则不知道正确答案了。如上面的“标函”,实际上是“投标书”,假如平时全面理解了,注重到书上所讲的投标书又称标函,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二是不善于寻别觅距,不能很好地对概念归类,缺少对教材的总体把握,结果往往书看得越多,头脑里越糊涂,考试时则张冠李戴,混混沌沌,乱答一气。应用文写作教材共涉及到九个大类200多种文种,各文种之间差别细微,很轻易将它们混淆,如实际生活中总有人夸大其辞,动辄就是征订报刊的公告、楼房出租的
公告,实际上这些都应该用启事来代替。这首先就要求考生分清楚公告与启事的差别,也只有如此,考生才不至于将公告和启事混为一谈、乱用文种了。同时,要将应用文常见的200多种文种全部把握也并非易事,这就要求考生善于归类,找出文种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关联点和相似点,如教材第六章讲到的司法文书,有些概念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有些文书则是只有“法律效力”,自学者就必须分清楚哪些文书有,哪些文书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