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每发现一车扣5分;(4)有设计、有方案、有检查治理记录得5分,缺一项扣3分。发生重大滥伐林木案件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年终目标考核评定为不达标单位,并追究站长及具体责任人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3、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30分):(1)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有方案、有治理记录、有总结得15分,每发生一起森林火警扣2分,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扣5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火灾受害率超出控制范围的本项不得分,并不得参与评选先进单位;(2)搞好森林病虫害调查测报,有方案,有治理记录,有总结,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得15分,超过控制范围的本项不得分。
4、抓好木材流通治理工作(25分):(1)严格把好木(竹)加工单位的办证申报、监督、治理关得15分,发生无证加工行为的不得分;(2)规范木材加工市场秩序,按月填报木(竹)加工单位消耗表得5分;(3)强化县内外木(竹)运输流通治理,有档案、有治理方案、有治理记录的得5分。
5、加强林地保护治理工作(25分):(1)做好征占用林地申报、监督工作得15分;(2)有治理方案、有治理记录、有总结的得10分,缺一项扣5分。发生非法征占用林地5亩以上现象不及时制止和上报的25分全部扣除。
6、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治理,有档案资料、有治理方案、有治理记录的得10分,缺一项扣5分,发生重大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此项不得分,情况严重的追究站长责任。
7、继续抓好公路沿线2公里范围内的封山育林,封山育林应有规划设计、有公约、有标牌、有专人管护,保证林草完好率达95以上得10分,缺一项扣3分,林草完好率未到95以上的不得分。
8、继续抓好圩镇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饮食服务行业改燃节能工作,有治理方案、有治理记录的得5分,缺一项扣3分。
9、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林政报表得5分,迟报、漏报一次扣2分。
(三)经济治理(100分)
1、做好林业基金征收工作,严格按规定征收,做到不漏收、不乱收得20分,发现漏收、乱收、白条收款或收款不开票等现象的不得分,并且倒扣20分。
2、票据治理规范,领用有登记的得20分,无登记的扣10分,票据遗失、虚开票据的不得分并且倒扣20分。
3、强化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治理,做到月清月结,及时、足额缴交各项票据收入得20分,迟交一次扣5分。
4、配合林业局机关搞好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得10分。
5、搞好增收节支工作,减少不合理支出,支出票据合理、合规,做到站务公开得15分。
6、及时、准确上报报表、资料得15分,其中缺报统计年报扣5分,迟交、缺交生态公益林工资册一次扣5分。
(四)站务建设(100分)
1、全站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合作,凝聚力强,站容好,面貌新,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得20分。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扣10分,有犯罪行为受到查处的不得分。
2、完善工作考勤制度,每月做到记实考勤并及时上报。有制度、有记录的得10分,缺一项扣5分,迟报、漏报一次扣2分。
3、每月及时书面上报工作动态得10分,迟报、漏报一次扣2分。
4、站务公开,治理规范,每月收支公示得10分,缺一次公示扣2分。
5、积极参加学习(开会),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的得10分,缺一项扣5分。
6、当年上级来文有落实纪载,各种报表数据上报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