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47×26×6),可替代练习房和灯光球场两项。1986年以前建成的室内场地不小于26×14×6者,可抵作一房。
乡镇要有一篮球场(建制镇和小康乡乡要有灯光或水泥地面或不小于200米跑道田径场及一室(不小于40平方米乒乓球室),学校至少要有体育教学场地。厂矿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要有简易球地。灯光篮球场(28×15)可兼作排球(18×9)、毽球(12×6)、羽毛球(13.4×6.1)、地掷球(26.5×4.5)、舞龙(20×20)、体操(30×18)、武术(14×8)、技巧(12×12)、健美操(16×16)、广播操和适当文娱演出、(舞台18×14)、趣味体育比赛用。
靶场有300、50、25、10米不等。
田径场尺寸除满足对跑道要求外,应力求兼顾跳远(54×5)、跳高(19×35),而铅球(27.5×20)、铁饼(90×65)、标枪(130×60)、手榴弹(125×12)应考虑其相应器械落地扇形区(分别为24×20×83×65,100×60×95×12)。
3、活件“活件”指提高各级体育骨干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素质,对主管单位领导而言应包括熟悉与本身主管项目的“软
件”内容,“硬件”规定、技术标准、资料文献、场地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治理程序和方法。
三、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
1、项目建设程序
(1)项目的含义及立项条件
项目泛指各类事物的款项,它包括工业项目、科教项目、工程项目和体育项目等。一个体育项目可以是个单体(如泳池),也可以是个群体(如体育中心,含馆、场及附属设施)。只有符合下述六个条件才能称为项目:
a、建设目的明确(如为何要投资建综合体育馆)。
b、任务量明确(如场馆服务性质及容量)。
c、投资条件清楚(总投资每年投资及来源),进度(工期)目标明确。
d、各工程项目之间关系明确(如县体育馆不能与县委职工宿舍为一项)。
e、项目实施的一次性(没有两个体育项目是一模一样的,要分别设计)*
(2)体育项目的建设程序(过程颇长)56即所谓“基建程序”,它以时间先后有以下各阶段: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编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技术、施工图设计→施工(动工前预备)→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结束。
(3)若干专业名词解释
a、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区、近郊区及其行政区域内因市政建设和发展所须规划区域(水源地、风景名胜、交通、电力、邮电、防洪、市政等),规划区内建制镇不另定镇的规划区。一般分总体和具体规划两阶段。由县政府规划报上一级批准。
b、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十万者。政策是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c、甲方:指项目建设的业主(投资人或他的代理发包方)。
乙方:与甲方签方约的法人(如供贷方、设计方、施工方)。
d、法人: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有一定资信能力,依法成立的机构。
e、容积率:指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之比率(%)。绿地(化)率:指绿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之比率(%)。
f、体育综合楼:集体育、文娱、商贸、办公等为一体的混合功能建筑。
g、低层(不大于10米,一般为1——3层)、多层(10—24米、4—8层),高层(不小于24米,8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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