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120贯(银60两)。”
二是恃官府之威,欺行霸市。汉代官府采办物品实行“辜榷”,官倒者往往以这种买卖独占行为“障余人买卖,而自取其利。”隋文帝时,齐州刺史卢贲在“民饥,谷米踊贵”的情况下,“闭人粜而自粜之。”强买强卖之事时有发生。
三是假公务之便,夹带营私。唐代,“诸道节度使,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息。”出使者也“或携资帛而往,贸易货物,规以为利”。
四是怙得宠之势,违禁牟利。隋文帝曾下诏禁酒以节粮,舒国公刘某却“使委赁屋,当垆沽酒。”北宋禁官吏贩鬻,而“近臣戚里遣人市竹木陇间,联巨筏至京师,所过吴渡,矫称制免算(假称上级指示免收税金);即至,厚结有司,悉官市之,倍收其直。”仅一次为王仁赡所举报,就有三司副使范某、户部判官杜载、开封府判官吕端等一大批官吏因此受罚。
我国古代两种“举报箱”
战国时的“蔽竹”
战国的“蔽竹”是我国有史以来设立的第一个“举报箱”。公元前403年,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李悝首先帮助魏文侯建立了举奸揭凶、惩污治吏的举报制度,并在人们不常到的街道设立“蔽竹”。所谓“蔽竹”,就是一只圆形的筒,长约尺许,上方有一个大约三寸见方的小口,以便检举人将写有揭发内容的竹简塞入筒内。李悝还把设立“蔽竹”的经验写进他的著作《法经》(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中。
武则天的“铜匦”
唐朝武则天执政时在宫中设立了“铜匦”,这就是唐朝宫内盛行的举报箱。铜匦,即铜制匣子。对于铜匦的设立,武则天曾下了一道专门圣谕,说她设立铜匦,是为了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使正义得到伸张。铜匦分设在宫廷东、西、南、北四个对称的方位,以取“四德卫央”之意。
据说武后经常让太平公主在暗处监视铜匦,以期得到真实的情报,避免出现执法违法的现象。武则天设铜匦本意在加强皇权,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反腐败的作用。
(据《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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