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的结构要素,可以分为“一般结构要素”与“非凡结构要素”两类。“一般结构要素”指的是一种应用文体中的所有篇章都必须具备的。例如公文中的“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名称”、“正文”、“印章”、“发文时间”等等,这是每一篇公文都要具备的部分。至于“非凡结构要素”则不是一种应用文体中的所有篇章都必须具备的,而只是其中某些或某一篇章为了满足某种非凡的需要所非凡具备的。仍以公文为例,除了上述那些“一般结构要素”外,秘密公文要标明秘密等级;紧急公文要标明缓急程度;有附件的公文要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名称与顺序;上报国务院的公文应注明签发人;会议通过的文件要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与通过日期。这秘密等级、缓急程度、附件标注、签发人姓名、会议名称与通过日期等等,便是公文的“非凡结构要素”。
应用文的结构要素,有如一部机器的零部件。少了一个零部件往往会影响机器的组装与正常运转。一篇应用文的结构要素残缺不全,也会影响到结构的完整,影响到应用文正常的处理,会损害其现实效用。可以说,结构要素乃是应用文格式的主要方面。
对应用文的“一定的惯用格式”,应着重从上述这几个方面去了解把握,以便使自己写出的用文达到“合式”的要求。
应用文的程式性也是由应用文的实用性所决定的。应用文作为信息的载体,其程式性把握利用得好,有利于迅捷、准确地传递、接收与处理信息,有利于稳妥、及时地处理事务、沟通关系。否则轻易影响接收者对信息的处理、贮存,甚至贻误大事。例如一大学生去信国外,因不懂该国书写信封的习惯、体例,照我们的习惯去写,结果信给退了回来。因此,我们不能把应用文的程式性理解为纯属形式主义的东西、而无视应用文写作“合式”的要求。
四、得体。所谓得体,就是得当、恰当。得体对于应用文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因其往往直接影响到应用文处理事务、沟通关系的现实效益。
得体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就应用文写作而言,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文体的选用方面。不同的应用文体有不同的功用,反映了不同的行文目的和要求,有的还反映了收发双方之间不同的身份关系。这就有一个使用文体是否得当的问题。例如向非上下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请求批准,就应用“函”而不能用“请示”,否则便是“搞错对象”,很不得体。又如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应用“报告”而不是“请示”。又如办学招生可用“启事”、“广告”而不宜用“通告”。二是行文方面。这里主要指表达方式的运用与篇章结构的安排。前者指的是要根据文体的特点来正确运用表达方式。例如“会议通知”,具有告知性、规定性。就表达方式而言,主要是运用叙述、说明,而不用或少用抒情、描写。后者指的是篇章结构应适应文体的特点与要求。就拿开头来说,应用文旨在应用,要求“易见事”,其开头一般应开门见山、开宗明义,而不宜搞“曲径通
幽”、“烘云托月”之类。其他如层次、段落的安排,结尾的处理等方面,不同的应用文体都各有其习惯的做法。三是语言的运用方面。这是应用文写作“得体”的主要方面。我们说应用文写作要得体,主要也就是说其语言的运用要得体。下面就着重谈谈这一方面的问题。
我们认为,应用文语言要得体,主要是要注重以下几点:
1.要符合作者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即叙事论理、遣词造句时要注重一定的身份,要能正确体现出收发双方之间一定的关系。《文心雕龙·书记》称“祢衡代书,亲疏得宜”。这“亲疏得宜”就是指正确体现了收发双方间一定的关系。如公文中的传送用语:“上报”、“呈报”用于上行,“印发”、“颁发”用于下行。倘用错了便不符合作者在社会关系中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