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版心左边缘顶格标识。两线之间其他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
缘
正文下空1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日期。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11.3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
置同8.l.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12 式样
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见图1;公文首页版式见图2;
上报公文首页版式见图3;公文末页版式见图4;联合行文公文末
页版式1见图5;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2见图6。
(摘自中国标准出版社《国家行政机关
公文格式》gb/t9708一1999)
附件:条文释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规定了标准的内容范围、适用范围和特定范围。
(1)内容范围
内容范围只涵盖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以下简称“公文”)格式中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各要素的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并不是公文格式的全部范围。对公文格式的完整要求应是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公文格式的要求与本标准结合起来学习。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可参照执行。所谓参照执行的含义
(3)特定范围
《办法》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公文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 族文字。由于少数民族文字的字体、字型和书写习惯与汉字不同,执行本标准在某些地方可参照本标准另行规定。
2 引用标准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国家标准gb/t 148—1997《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主要规定了印刷、书写和绘图纸的幅面尺寸,在一般的公文用纸中,主要是采用印刷纸和书写纸。由于该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so 218等同采用过来的,因此其中的纸张幅面尺寸完全与国际标准一致。在a系列纸型中,公文用纸的纸型为a4型,即幅面尺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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