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写作和例文
、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
(2)主体。主要说明批复事项。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
(3)结语。一般用“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用语。
3、尾部。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署名写上批复机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
五、撰写批复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行文的针对性。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
2、批复的观点要明确。无论审批性批复还是指示性批复,上级机关的态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则,更不能模棱两可,以免使下级机关无所遵循。
3、批复要及时。批复是因下级机关的请示而行文,凡下级机关能够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的,说明事关重要,时间紧迫,急需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帮助,所以上级机关应当及时批复,否则就会贻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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