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5.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6.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7.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8.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9."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0.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11.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六,公文写作的语言运用
(一)公文语言的特点
语言是公文的基本要素,特殊的应用领域和应用目的使公文的语言具有一定的特点: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二)公文词语的选择
1.认真辨析词语的准确含义,使词语的意义符合客观实际.
2.注意分辨词语的感情色彩,以正确表达作者的立场观点.
3.注意词语声音和语调对语义的影响,以提高表达效果.
4.注意词语间的正确搭配,遵循语言法则.
5.注意公文具体使用场合对词语风格的要求,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及强制执行性.
6.注意针对公文具体收受对象的特点选词,以"有的放矢",便于理解和执行.
7.注意根据公文中所涉及的人和事物的特殊性质选词,以获得鲜明直接的表达效果.
8.注意根据上下文的需要选词,以维护公文的完整和有效性.
9.注意词语的规范性,以提高公文沟通的效果,扩展沟通的范围.
(三)公文语句的组织
1.对公文语句的基本要求
(1)含义明确,清晰,完整,便于准确理解,无歧义.
(2)句子充分搭配得当.
(3)句子成分完整.
(4)语序安排妥当.
(5)合乎事理,合乎逻辑规律.
(6)句式内部结构合乎规范,力争有最佳表达效果.
2.语序的安排
在公文中准确地安排语序,要注意四点:
(1)尊重语序的习惯性
(2)事理的逻辑性
(3)语序的强制性
(4)语序的选择性
3.句式的选择
(1)主谓句与非主谓句.主谓句的使用频率很高.
(2)主动句与被动句.公文中两种句子兼而有之.
(3)长句与短句.公文中短句用得较多.
(4)完全句与省略句.完全句是主要的,省略的一般是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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