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下行,平行公文首页格式
上报公文首页版式
紧急程度:紧急文件有"特急","急件",紧急电报有"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信函为30mm,命令为20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行政机关之间联合行文,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1995不能简写成95,2008不能写成08),用六角中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注意:用直角中括号"茂××[2008]10号",用小括号"茂××(2008)10号"都是不规范的.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会签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 ,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2)主体
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常见的公文标题一般都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一个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分成两行).
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一般由主办机关首先签署意见,协办单位依次会签,一般不使用复印件会签.成文时间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标法: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下.
公文生效标识: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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