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交流材料
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工程矛盾纠纷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及时向政府和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工程矛盾纠纷做到了有专人管、专人调,增强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针对性、实效性。20*年以来,重点工程办公室共及时调处各类工程矛盾纠纷137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6%,成功化解处置工程群体性事件37起,充分发挥了专职作用。
二是建立联席协调机制。实行重点工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由指挥部、施工单位、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联系协调会议,通报交流开展工作情况,推广和总结工程矛盾纠纷调处的经验,协调解决存在于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问题,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处理和预防办法,明确各自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综合治理考核之中,建立责任制度,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工程单位各自逐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重点工程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分工,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保证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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