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交通局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出发,以创建“效能型、服务型、亲民型”政府为目标,按照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良好氛围,部门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做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行政务公开,是进一步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我们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部门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宣传发动为先导,牢固树立“敢公开才会不猜疑、真公开才能得民心,关注公开就是关心自己、就是行使自身权利,公开就是民主、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效率”的观念,创新举措,把政务公开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交通的基础工程,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举措,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思想认识上实现了高度统一。
二、政务公开工作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特点突出
在实际工作中,着力从健全和完善、规范交通系统政务公开制度着手,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五化”: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系统化。把部门的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办事依据等办事服务流程,重大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管理、政策法规等日常管理工作和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招投标、交(峻)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工程进度和质量监控等内容分三类六个版块九个方面进行公开。二是政务公开的渠道多样化。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分门别类地按需要通过*电视台、*电子政务网、*交通信息网、*交通信息网,《*政务信息》、《*县委信息摘报》、《*时政》、《*日报》、《*交通报》、《中国建设市场招投标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开。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灵活化。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对相对固定的内容,如工作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等进行长期公开;对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如年度工程建设计划、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和公路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定期进行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如调资、评先、发展党员等,随时进行公开。四是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确定了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并将其结果作为评价单位或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五是政务公开呈现制度化。建立了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制度,详细记录政务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建立了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明确办事时限、办事质量和办事纪律,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做到了有问必答、有诺必履。
三、创新载体、扩宽渠道,点面结合求实效
为促进政务公开向宽领域、深层次发展,我们通过各种渠道,把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开,利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