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三,在调解时间上,我们采取全天候方式,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可以随时进行调解。在调解方式上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在调解方法上,我们推行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不同特点,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地进行调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失、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从我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经验来看,调解作为社会治理中的一个环节,在现有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中,虽不可能如理论设计的那样达到一种理想状态,但作为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仍具有着无限的生命力。下面截取几起调解成功的案例,可对我院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略见一斑
心系群众息纷争
年以来,在和谐司法工作的要求下,我院将调解工作放在民事审判工作的首位,但是我们并不简单地将调解作为一种结案方式,更多的是能让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感受到法官的真诚,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真正使当事人在结案后做到相互谅解而和平共处。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靳亚章”案件是一起靳亚章于1997年起诉其所在村民委员会为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因当时立案手续不完善等种种原因,该案一直未能开庭审理。 年5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十年未开庭的官司”予以报道。给我院带来很大负面影响。靳亚章在案件被报道后,精神压力也极大,经常提出一些超出诉讼范围甚至近似无理的要求。民一庭同志接手此案后,在分管副院长李盛泉同志亲自指导协调下,多次到靳亚章家中认真听取意见,充分体谅其难处,并及时为其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将案件一直未开庭的原因向其进行了解释。同时数十次前往靳亚章所在村民委员会说明情况,进行法律释明,两次前往合肥市进行渔业专业知识方面的咨询,为公平、公正审理此案打下基础,真正把“为民、利民、便民”的工作方针贯彻到工作中去,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我院领导和具办人的真诚耐心和无私所感动,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了纠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在其后期的节目中也对我院的调解工作予以肯定报道。重塑了我院高效、公正、文明执法的新形象。https://
耐心调解促平安
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变革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也不断扩大,诸如各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征地拆迁补偿、土地调整等大量矛盾突出的纠纷涌入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相对于这些法律问题复杂的案件来说,婚姻家庭关系案件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重头戏”。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如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引发恶性案件。民一庭助审员李先芳同志就是处理这类案件的能手,她不但注意调解,而且善于做调解工作,她总是用情去听,用理去劝,用心去感受,去化解。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使其对调解得以应手。多少对剑拔弩张,感情破裂的夫妻,在她的耐心劝解下平和分手,多少对尚有感情的夫妻在她的劝导下破境重圆。
年她处理一起原告王某与其丈夫赵某离婚案件,王某已是第三次到法院起诉与其夫赵某离婚。案件一到法院,王某就哭着说:“李法官,请给我作主,这一次就是死我也要离婚了”。第二天,赵某就气势汹汹地跑进法院说:“我坚决不同意离婚,谁判决离婚,我就同王某同归于尽。”并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面对情绪激动的两个当事人,李先芳经过多次接待,发现他们确实感情不合,多年不在一齐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丈夫认为妻子看不起他,有外心,严重伤害了其自尊心,就是拖死对方,也不离婚。案子的重点就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