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做“小偷”
向周围瞄了几眼,看看有没有人发现我。此时的我相一致地狱恶魔,全身都充满了邪恶和贪欲。在这报复心理和欲望的控制下,我不能自拔[注: 拔:摆脱。不能主动地从痛苦、错误或罪恶中解脱出来。],知道放学我也没有还给他的意思。放学回到家,我顾不上别的,迫不及待[注: 近:紧急。急迫得不能等待。形容心情急切。]的拿那支笔出来欣赏,还试着写了一两个字,完全把白天那一幕抛到九霄云外[注: 在九重天的外面。比喻无限远的地方或远得无影无踪。]了。第二天回到学校,同桌带着一脸红印向我哭诉:他的笔不见了,还被爸爸打了一顿。顿时,我的全身都僵硬了,心好像被拳头重击了一下,后悔之情从心头一直窜到了脚跟。啊!没想到,一个瞬间的贪念竟使他受到了痛苦!我真想立即把笔还给他还告诉他一切,可刚到嘴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我怕我一旦说出了事实,同桌会怨恨我,我会因此背下罪名。就这样,那支派克钢笔一直放在我的文具盒里,陪我走过了小学生活。
每当我想起这不纯洁的第一次,就忍不住想马上还给老同桌那支笔,以此赎罪。这支笔更是时时提醒着我:人啊!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动贪念,那样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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