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的开始。1581连盟正式宣布独立。战争在继续,直到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才签订《明斯特条约》,承认七低地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l'landen/provinciën),从西班牙获得独立之后,荷兰发展成为17世纪航海和贸易强国。荷兰的商船数目超过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数目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荷兰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这段时期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 17世纪后期,荷兰先后与英国、法国交战,在海上荷兰败于英国(英荷战争),在陆地荷兰败于法国(法荷战争),从而衰落下来。1795年荷兰被法国占领。 在1815年被拿破仑统治的法国占领结束后,荷兰和现在的比利时、卢森堡组成荷兰王国(het verenigd koninkrijk der nedel'landen)。比利时很快在1830年独立,卢森堡也紧随其后。19世纪中,荷兰相对于其邻国比较落后。 荷兰在一战中保持中立。荷兰在二战中自1940年5月被德国占领直至1945年才被解放。战后,荷兰经济再度繁荣富强。
编辑本段崛起历史
在古罗马时代,莱茵河南的地区先是属于“比利时高卢”省,后归于“日耳曼行省”。这里的北部地区居住着许多日耳曼部落,南部则是高卢人,而这些高卢人在移民时期也融合了许多日耳曼部落,其中撒利恩法兰克人从这里迁移到高卢,并在公元五世纪建立起了强大的墨洛温王朝。 中世纪,低地国家(大约包括现在的荷兰、德国西部部分地区、卢森堡、比利时、法国北部部分地区)存在着很多诸侯封建领地,分别属于勃艮地公国和神圣罗马帝国。到了十六世纪初,因为复杂的皇室联姻,他们在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统一起来。 1556年帝国皇帝卡尔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退位,将西班牙和低地(被称为北方省)分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