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第二个学期接触了第一本郭敬明的小说《1995—2005夏至未至》。我记得立夏曾经反反复复地说,她喜欢夏天。他们所有的爱恨与过往都化成夏天里的风,泠泠作响,在城市上空作出透明的飞翔姿态。
小说看完的时候正值初夏,那个季节才刚刚开始,我稍稍抬头就看得见窗外绿得出油的一棵又一棵的梧桐,以及笼罩着这个世界的微微发亮的天空。我向着阳光微微地笑,我爱他们的夏天和那些华丽但却温暖的文字。我托着下巴,旋转着手中的笔,觉得应该写些什么。
于是,我去买了笔记本。封面上,一架纸飞机在深绿色的森林中飞过,光从某个角落射过来。右上角写着:盛夏光年,从此开始。
09年的初夏,自己的文字梦想开始萌芽。
一整个夏天,我在白天花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在沉闷的空气和明亮亮的日光中阅读或者发呆。我摊开小说或者文集,一页一页地翻过去。我记得有人说过,他喜欢手指在书页上滑动的触感。
余下的时间,我会拉开窗帘,抬头,回首浮云旅行的轨迹。
我极少在白天的时候写作,大部分的文字是在晚上诞生的。我曾是个怕黑,并且害怕寂静无声的人。即使是在气温很高的盛夏,我仍然会害怕得用被子蒙住头。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可是,一切都在09年的夏天被改变了,那些文字如潮水般在脑中汹涌,我拿起笔,思路如泉涌。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床头的灯,用手机反反复复地播放着自己喜欢的歌,然后再笔记本上写下一段又一段的文字。我满足于夜的诡异与安谧。我想,这是一个适合写字的好时段,这是白昼的燥热所无法企及的。
我写了大量关于夏天的文字,并且持续不断地发到自己的blog上。我一直是喜欢夏天的,因为我相信夏天是最容易发生故事的。我会在很多的时候出去,在这个长满梧桐的小城里晃,抬头从树叶的罅隙里仰望夏天被切割了的光线。
“那些情愫在夏季的阳光里